画家范曾名誉侵权案开庭,郭庆祥坚称是“艺术批评”
2010年5月上海《文汇报》曾刊登了著名收藏家郭庆祥的文章,文中不点名批评了书画界不良现象“流水作画”,著名画家范曾则认为该报及文章的作者贬损其名誉,将《文汇报》和郭庆祥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并要求50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该案今日将在昌平区法院正式审理。
《文汇报》2010年5月刊发了著名收藏家郭庆祥的一篇评论《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该文严厉批评了当下画界和艺术界的不正常现象,文中提到当前一名大红大紫的画家,擅长将画纸挂在墙上,进行“流水式”作画,其画中的人物形态造型,都是大同小异,有如复印一般。郭庆祥声称:“这种程式化、模式化的制作过程根本不是艺术创作,连一个普通美术工作者的创作都谈不上,只能误导民众的审美情趣。”
画家范曾对此反应激烈,他认为这些文章中所描写的那个人就是自己,而郭庆祥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却随意贬损他的名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侵害他的名誉权。
去年10月,范曾以郭庆祥及《文汇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郭庆祥赔偿名誉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第二被告《文汇报》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而因管辖权异议将开庭时间延至今日。
郭庆祥近日在发布会上表明自己对于这起官司的态度:“我只是坚持了一种尖锐的艺术评论态度,只是对这种“流水线作画”的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我不愿意让范增误导大众,他要告就随他告吧,我不怕。”
而上海《文汇报》的律师富敏荣则认为该案是一起由艺术评论引发的名誉侵权案,因此法院应在正常的文艺批评和刻意的名誉侵权中作出正确的判断。“判断是否名誉侵权主要是看是否有诽谤和侮辱性词语,但实际上,我们有证据证明,郭庆祥所批评的‘流水线作画’现象确实存在,不成立诽谤;而郭庆祥又没有在文中使用侮辱性词语,因此我认为名誉侵权也不成立。”
范曾,著名画家。现在南开大学艺术学院任职,擅长画老庄、钟馗等人物形象。汶川地震与玉树地震时,他分别捐助了1000万元用于救灾,是活跃在公众眼前的公益人士;其书画亦从每平尺一万元上涨到每平尺十几万元,并被多个收藏机构收藏,是活跃在央视的“国学大师”。
郭庆祥,大连万达玥宝斋主人、书画收藏家,十几年悉心研究书画艺术与市场,他看好的作品与画家在大型艺术拍卖活动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创造过神话,近年开始介入艺术评论,出言无忌,成为美术评论界的一匹黑马。
案件回顾:
郭庆祥
范曾
【缘起】:
2010年3月,郭庆祥参与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艺术品市场热点对话》栏目,于主持人王小丫及著名书画家石奇、龙瑞热议当前书画界问题。他提出,受刺激也要搞学术性研究,不能盲目收藏,重点要收藏艺术家创作的艺术精品。他说:“现在,画家、美术评论家包括搞艺术品真伪研究的专家中,普遍存在一种浮躁心理,一些知识分子,面对金钱诱惑失去了良知,很多艺术品的艺术性不高。艺术家追求的不是艺术创作,见了面就比谁住的房子大,谁开的车好,谁的画买的价高。有些画家画了几十年的人物,总是几个人人物变换着组合,一个形式,一种模式,流水作业了三四十年成了画匠,而画匠决不是艺术家,这些人上了电视,出口必称唐诗宋词,靠传统装点门面,最多不过算个好教师,绝算不上好艺术家。他们或是缺少才气,或是不勤奋,或是存在投机取巧心理。艺术家的创作要融入自身感情,真情实感的创作,才能出有生命的作品,才能去感动收藏家。”郭庆祥在节目中痛批时下蜂拥而出的“艺术怪胎”,开始引起了业界的关注。
【发展】:
2010年5月,郭庆祥在《文汇报》争鸣栏目发表署名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表示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并提到了一位当下“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家”。他写道:“这位名家其实才能平平,他的中国画人物画,不过是连环画的放大。他画来画去的老子、屈原、谢灵运、苏东坡、钟馗、李时珍等几个古人,都有如复印式的东西,人物造型大同小异。他的人物画虽然是写实的,但其中不少连人体比例、结构都有毛病。他的书法是有书无法,不足为式,装腔作势,颇为俗气。他的诗不但韵律平仄有毛病,而且,在内容上,不少是为了自我吹嘘而故作姿态,不足挂齿。”他还写到了自己当年收购“这位名家”画作的经历:“当年,有朋友找到我,希望我收购200张他的作品。那时候,这个画家境遇不顺,希望卖掉些画度过难关。当时的价格是每平方尺4000元,不那么离谱。我随即打了200多万过去。很快拿到了第一批画,展开一看,题材与技法严重雷同,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人物是任伯年的,花鸟是李苦禅的,七拼八凑当做自己的了。二次交货前,我跑到他的画室去看个究竟,出乎意料的是,他将来十张宣纸挂在墙上,以流水操作的方法作画。你猜怎么着?每张纸上先画人头,再添衣服,最后草草收拾一番写款,由他的学生盖章。这哪是画画?分明是再画人民币嘛。所以我认为这个人的作品不值得收藏,他对艺术不真诚,对社会不负责任。他多年来一直在重复自己,没有一点创业精神。后来这批画都被我抛出或送人了。”
6月24日,《文汇报》鉴藏专刊同版刊发了美术评论家、画家谢春彦的署名文章《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和署名孙逊的文章《画家最终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谢文称:“以卖得火、吹的火、势得牛的范三官人为例,那种涨势霸气、硬而实软、华而不实、稀缺内养、呆板的笔致,貌似清雅的俗绿恶青,掺了些墨抑或石绿的肤色,瘦与足的结构亦并不合理协调的搭配,哪里还有什么好灵魂在耶?”孙文称:“画家频频亮相媒体,高调热炒自己,甚至不惜动用著名学者和国学等名目来为自己造势,这种做法确实太过了点。想想今天画史留名的一些画家,何曾自封过自己乃‘五百年出一位’的巨匠”?……一个画家,如果也忙于在屏幕上夸夸奇谈,也绝不可能画出大作品。”
【成诉】:
2010年9月,范及其代理人向北京市昌平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郭庆祥、谢春彦及刊登《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画家最终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三篇文章的《文汇报》。范一方认为,《文汇报》商标的这三篇文章主观武断,捕风捉影,随意攀比,不负责任,使用侮辱、诋毁、刻薄的语言、直接攻击原告,而《文汇报》是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报纸,其刊登的三篇文章先后被谷歌、百度等主流媒体转载,被告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地随意贬低原告名誉,侮辱原告人格,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对原告方要求《文汇报》登报向原告赔礼到欠,消除影响、回复名誉,要求郭庆祥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要求孙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
【一组照片】:
案件尚未正式审理期间,郭庆祥一方通过媒体看出了一组“范增流水线作画”的照片,并称将要在庭审时呈上这些照片作为证据。而与此同时,范增的学生崔自默公开表示,郭庆祥通过媒体发表的这些照片是他拍摄的,是作为研究资料发表在“自默文化网”上的,意在赞扬范增绘画技巧的精湛。崔自默认为,郭庆祥未经允许公布照片是侵权行为。他说:“我早年拍下 范增先生画老子和钟馗系列的照片,意思是想说先生可以在瞬息之间创作十来张不同面貌特征的老子,虽然他们形态各异,但精神内质是惊人的相似,“技近乎道”,就像庄子的《庖丁解牛》里阐述的游刃有余的境界。“无他,唯手熟尔”,是卖油翁的名言,也是大家形成个人风格和绘画符号的必由之路。”并与2010年底至2011年初在“自默文化网”上发表《“流水作业”不好吗?——替范增先生辩护并驳斥郭庆祥等》、《为什么不能“流水作业”?》、《关于“流水作业”答报社记者问》三篇文章,反驳郭庆祥。
【案件进展】:
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原定于2010年11月9日开庭,但由于同为被告的《文汇报》提出管辖权异议而不得不延期,最终敲定在2011年1月12日开庭。至今年1月12日,此案又因郭庆祥提出管辖权异议而不得不延期。截止发稿时,此案将延期到何时尚无明确说法。
【声音】:
杨小彦(艺术评论家):很能理解画家一般情形下都需要大家说赞扬的话,这至少没大错。但表扬多了,那就不是批评。所以,批评说些不中听的话是对的,应该允许,说的过度些、尖刻些也无妨,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呀!对于艺术家来说,他们应该大度一些,不要太计较。要宽容,笑笑而已,这才像大师,像大艺术家。批评绝对不是骂人。有价值的批评,更多的是指出问题,探讨问题。我个人认为,为批评着想,我们还是应该要有更开放的言论空间,被批评的艺术家,即使是已经成交很高的人,也应该大度地对待批评。
崔自默(范增的学生):“流水作业”是一个机械化工业生产的概念,制造的产品是绝对一样的普通商品。对于艺术家的创作,当然也可以说是创造,但即便他刻意去复制,力图完成完全一样的两幅作品,也不可能做到。所以,讨论艺术家的类似作品,可以另外使用模仿、复制、克隆之类的词汇;假如一定愿意使用“流水作业”这个词汇,也已经变了味,有了独特的内涵。
画当然需要一张张完成,即“逐个”,可是这就能成为额“”流水作画”的证据?很多坑人的话语,其实就只是换了一个说法。范增先生作画是向壁挥毫,所以是站立纸前,其间需要的悬笔功力和悬臂辛苦可想而知。每张画上逐个画上钟馗的脑袋,然后在逐个画上身子,人物形象大致相同。——请注意:“逐个” 、“逐个”,无形中就是在诱导读者与“流水”二字挂钩。细节决定成败。我觉得有必要披露一点范增先生绘画的微妙之处。他画人物,不打底稿,此非一般画家所能为。他画头部、画衣纹,用的是不同粗细的毛笔,墨色也不一样,所以,必须“逐个”画出,以节省时间。节省时间干什么?读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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