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兴城市被授予“中国书法之乡”称号
古城书艺翰墨香。 “中国书法之乡”授牌仪式3月31日在幽静古雅的兴城文庙宁远书院举行,中国书法家协会正式向兴城市委、市政府授予“中国书法之乡”牌匾。中国书协副主席吴善璋、聂成文出席了授牌仪式。这是兴城市继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国家级名片后,取得的又一张宝贵的“国”字号文化名片。
兴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素有重视文化,礼重书法的传统。 1985年,兴城成立书法工作者协会,1996年更名为书法家协会。协会立足于传承中华文化,优化人文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不遗余力地开展书法创作和书法教育工作。20多年来,协会组织举办了大量较有影响的书法创作活动,近年来兴城市委、市政府还加大对书法活动的支持,特设驻会秘书长一人,每年向书协拨专款,并提供展厅和办公场所,为全市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潜心创作创造了舒畅、和谐的环境,激发了大家的创作热情,培养了大批的书法人才。目前,兴城市书法家协会有会员150人,其中中国书协会员5人,省书协会员22人,有大量的书法作品入选全国届展、单项展、中青年书展,部分作品获奖,多次受到省市的表彰,被评为辽宁省“优秀书法县”。
中国书法家协会经过严格的考察,认为兴城市群众性书法创作活动丰富多彩,书法组织健全,书法成果丰硕,特别是在书法基础的普及和创作繁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符合“中国书法之乡”的必备条件。
据了解,在全国2900多个县市(区)中,目前被命名为“中国书法之乡”的仅有30家,其中我省3家。兴城市领导表示,他们将以此次喜获“中国书法名城”称号为契机,继续加大对书法事业的投入力度,推进全市的书法普及教育,大力培养书法艺术人才,引导兴城书法艺术事业逐步走向规模化、系列化、产业化,不断为传统的书法艺术注入更多的时代精神、社会价值和经济内涵,为弘扬中华的传统艺术、推动兴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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