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届书坛新人作品展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提出建设“文化强市”的要求,发现书法人才和培养书法后备力量,不断提高天津市书法艺术创作水平和实力,推动书法艺术大发展大繁荣,天津市书法家协会将在第四届中国(天津)书法艺术节中举办天津市第三届书坛新人作品展。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天津工作和学习尚未加入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的书法爱好者,年龄须满18周岁。
三、征稿内容:书法、篆刻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欢迎自撰诗词、联句等文学体裁。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尺寸以竖式不超过六尺宣,篆刻作品不少于8方,边款2方,贴成印屏,草书、篆书和篆刻作品请附释文。
2、投稿件数不限,无须装裱,每件作品需交参评费20元。
3、作者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制成A4纸一张订贴于作品背面右上角。
4、作者多件投稿署名应与身份证姓名一致,请勿使用笔名。
五、辅导:
1、征稿期间,天津市书法家协会将组织评审和创作委员对投稿作品集中进行两次观摩点评。
2、点评时间:为6月12日(星期四)、6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分。
3、点评地点:天津市美术展览馆(文联大楼三楼)
六、评审:
1、由天津市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委员(名单暂不公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姓名遮挡评审。
2、本次新人作品展第一步共评出入选作品200件,第二步从入选作品中评出入展作品80-100件进行展出,第三步从入展作品中评出获奖作品10件。
3、届时邀请新闻媒体评审观察团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评审的严肃性和民主性。
七、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以10分为满分,具备加入天津市书法家协会资格。
2、作品获奖作者一次记10分。作品入展作者一次记5分。作品入选作者一次记4分。
3、本次展览入展、获奖作品需交装裱费统一装裱,展后作品退还本人(未交装裱费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获奖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本届展览由于人力所限,入选、落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2、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以上条款。
3、评选结果将在第四届中国(天津)书法节网站上予以公布(www.chinasfj.com.cn)。
九、征稿日期:自即日起至2008年7月30日止(以发稿邮戳为准)
十、收稿、汇款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电话:23305234
联系人:刘彦明13512905116 范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