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届草书艺术大展征稿启事
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草书艺术的成就,推动书法艺术的大发展大繁荣,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在河北邯郸举办全国第二届草书艺术大展。
本届草书艺术大展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坚持传统,鼓励创新,多种风格,遵循艺术规律;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实施阳光、学术、规范与和谐评审。推出精品, 推出人才,提升人文精神,为推动中国书法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 河北省文联 邯郸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中国书协草书专业委员会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邯郸阳光百货集团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二届草书艺术大展组委会由主办方、联合主办方和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以草书专业委员会为主,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书法作品投稿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投稿要求
(1)本次草书艺术大展投稿作者先一律投寄作品照片,待初评、复评结束以后,由大展组委会根据作品照片背后登记的通讯地址、电话,书面或电话通知进入终评的作者交寄作品原件。
(2)每一件作品照片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每位作者投寄作品件数不限,但必须一次投递;但必须一次投寄,每张照片只能为一件作品,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作者交寄的作品照片一律为八寸彩色照片,详细信息包括姓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附在每件作品照片背面的右下角,另附身份证复印件、释文、参评费汇款单复印件,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使用软件做好收稿登记、终评通知、入展发布等工作。
(4)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证书和稿费,如姓名不符导致证书、稿费不能发放,组办方不再重复发放。
(5)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
(6)规格:书法作品尺寸横竖不超过八尺,全部为竖式。本届草书大展不收册页。
(7)要求:所有通知进入终评的作品一律不要托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8)作品照片一律不退稿。凡进入终评的作者需退稿的,投寄原作的同时,汇寄人民币50元退稿费,并附退稿汇款单复印件。
4、展览规模
入展作品400件左右,特邀名家与评委作品若干件。
5、奖项设置
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20人。
6、作品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草书专业委员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对评委违规的处理办法。
(2)、评审工作于2008年6月份举行。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评审委员会在北京市对来稿照片进行初评、复评,进入终评作品2000件左右;终评、评奖在邯郸市进行,入展作品400件左右(含获奖作品35件)。
(3)评奖引进投票和打分程序软件,现场公开评审结果,当天上网公示获奖、入展名单,公示10天后由组委会正式公布名单。
7、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并分别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
(2)、一等奖奖金每人10000元;二等奖奖金每人4000元;三等奖奖金每人2000元;
(3)、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400元,获奖作者只发奖金;
(4)、进入终评的作品在媒体上予以公布,不要求退稿的发收藏证书;
(5)、本次活动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6)、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均在开幕式以后两个月内寄达作者,由中国书协负责。
(7)、获奖与入选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由承办方负责。
四、当代草书创作论坛
1、关于当代草书创作和实践的研究及评论文章,包括对当代草书发展趋势、风格流派、创作思想、代表书家、技法探索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评论。文章要求选题正确,观点鲜明,论述清晰,语言平实,提倡学术性和探索性的研究评论,反对浮夸吹捧、恶意中伤、借机炒作和抄袭剽窃等行为。
2、来稿必须是未经发表的文章,每篇不超过10000字。必须附有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引文注释要标明出处,符合学术规范。
3、投稿须提供打印文本及电脑软盘各一份,论文后面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
4、论文评审由中国书法家协会邀请专家组成本次论坛评委会,最终选出获奖论文5篇,每位获奖作者奖金为3000元,获奖论文可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五、维权说明
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对入展作品复议的有关规定,公示期间以及获奖和入展名单正式公布和作品集出版以后,欢迎书家和投稿作者继续监督,检举两年之内有效。凡是被检举抄袭、代笔的作者,由组委会统一组织被检举者来京面试,凡拒绝参加面试的,或面试中书写作品与入展作品水平不符的,取消获奖、入展资格,收回奖金、证书、收藏费,作弊方及代笔方五年之内不得参加中国书协举办的任何展览或比赛,情节严重的取消会员资格。被取消的获奖和入展名单在媒体上统一公布。
投诉电话:(010)66184696;电子邮箱:zgsxzlb@yahoo.com.cn
六、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开始,截至2008年6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和汇款地址
1、书法作品收稿地址:河北邯郸市中华北大街29号阳光百货集团阳光艺术沙龙
收稿及联系人:何家聪
邮编:056002
联系电话:13383206022 0310——2035186
收款人:邯郸新世纪商业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040500110924504398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邯郸分行向阳路支行
2、论文稿件收稿地址:
北京市文津街7号学思楼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邮政编码:100034
收稿人:郑培亮,联系电话:(010)66184696
八、展览日期
2008年9月中旬在邯郸市举行。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0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