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和谐杯”全国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宗旨: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艺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群众性书法交流和提高,推出名家精品,发掘新秀佳作。
●主办:《青少年书法报》、《中华少年》杂志社、北京书法学校联合举办。
《青少年书法报》发行海内外,创刊二十多年来,推出数以万计的书法名家和书坛新秀,为书坛所瞩目。
《中华少年》杂志是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主办的大型综合性少年刊物,为广大少年朋友们提供展示才华与风采的平台,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参与各类大型公益活动的机会。
北京书法学校是一所专门从事中国书法教育的新型办学机构,是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实体,是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审定的中国书法专业的助学单位,是培养自考书法专业专科、本科学生的学校,面向全国招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国书法专业全日制、业余制学生。北京书法学校位于北京市中心,与闻名世界的紫禁城、天安门、中国美术馆为邻,具有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
此次北京书法学校与《青少年书法报》、《中华少年》杂志社联合举办全国书法大赛必将为中国书法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大赛组委会:主任:林岫 副主任:何昌贵 陈红军 胡滨
成员:周兰丁 白志军 李月贵 葛世权 傅锋
办公室主任:周晓慧 副主任:王金波 丁红
●征稿对象:海内外书法爱好者。
组别:1、青年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中学组(17周岁以下)
3、小学组(12周岁以下)
●书写内容:以构建和谐社会、健康向上、积极进取为主题,名人名言、古今诗词、名句等。
●作品要求:(1)毛笔书法不超过六尺;硬笔书法用16开纸书写;篆刻作品不少于四方。
(2)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组别、性别、年龄、地址、邮编、电话。
●评选原则:在本次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书法名家根据组别的年龄特点及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重视传统,鼓励创新,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创新是评选的基本依据。
●奖励办法:
(1)每组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100名,获奖名单及获奖作品在《青少年书法报》、《中华少年》杂志上刊登,并颁发证书。
(2)一等奖作品将在《青少年书法报》、《中华少年》开辟栏目重点介绍,同时赠书法名家作品。
(3)中学组、小学组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将被推荐投稿,参加北京书法双年展,免初评。
(4)特设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杯、证书。
●投稿要求:(1)每人须交参评费20元,参评费请勿在作品中夹寄,以免丢失,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汇款人姓名、地址必须与署名保持一致,以便统计。汇款请寄: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38号,丁红收。邮编:100006。
(2)国家级会员免初评。
(3)寄送作品时间:2007年8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
(4)作品评奖时间:2007年9月。
(5)颁奖活动拟于2007年“十一”期间在北京书法学校举行。
(6)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不发通知。
(7)作品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38号,邮编:100006,“和谐杯”书法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电话:010-65254503,010-65220795,010-65287910(传真)。
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和谐杯”书法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