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09年艺术设计类、美术学招生简章
我校艺术设计类各专业采用了高起点、宽视野、国际化的办学思想与办学理念,艺术设计理论研究与设计创作水平都达到国内前列的水平。设计人才的培养注意创造性与实践性,在国内外各项著名设计竞赛中,取得良好的成绩。艺术设计类已建立硕士点,博士点,为学生的进一步深造提供捷径。
我校美术学专业以“重基础、重传统、重人文、重交叉、重特色、重创新”为办学理念,以“以学带术”为教学宗旨,依托我校强大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底蕴,培养能较为全面理解和掌握美术学的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好的中国书画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中国书画创作能力,能立足美术理论研究的前沿进行学术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目前有硕士、博士生二十余人。
热忱欢迎有志于艺术事业的优秀学生报考浙江大学艺术类各专业。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浙江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有艺术设计类和美术学,艺术设计类学生进校学习一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情况,可选择产品设计、环艺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三个方向。美术学专业学生进校学习二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情况,可选择中国画、中国书法二个方向。
生源范围:艺术设计类在以下省市招生:山东、河南、湖南、江苏、上海、安徽、浙江、江西、福建、辽宁。美术学专业在以下省市招生:山东、湖南、江苏、浙江、江西。
招生计划:艺术设计类招生人数:40名。
美术学专业招生人数:12名。
分省招生计划的制定:在我校组织专业考试后,根据生源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计划投放在优质生源集中的省份。
我校的国标代码为10335,填报高考(Q吧)志愿时所需的浙江大学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由各省自行编制,请参阅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编制的报考指导材料,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当地要求填写。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
2、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3、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在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校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报考规定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点此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报名交验材料:
□凡当地招办要求统一报名的艺术考生,应交验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及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中在贴照片处粘贴本人一寸免冠证件近照)。
□另准备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证件近照一张。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需贴于《报名表》背面)。
□交验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3、报名考试费用:110元/人。现场确认时缴纳。
4、专业选报:考生从“艺术设计类、美术学”中选报其一,不可兼报。
四、现场确认与专业考试
1、现场确认、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月15日——2月17日(上午8:30—下午4:30);
确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考试时间:2009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美术学考试时间8:30—12:00),下午2:00—5:00;
考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2、报考艺术设计专业考生考试科目分两阶段进行:
初试阶段(2009年2月22日):
素描(共3小时):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考试内容:头像素描;素描满分为300分。
设计基础(共3小时):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审美和创新能力,考察考生对艺术设计领域内基本知识、创意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设计基础满分为300分。
复试阶段(2009年3月14--15日):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面试)阶段,考生可于2009年3月8日左右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复试名单,点此进入。
综合素养面试:旨在测试考生的创造能力、艺术修养等综合能力;综合素养满分为150分。
艺术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7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600分)+复试总分(满分为150分)。
3、报考美术学专业考生考试科目为:
①书法方向:
a、主项:书法临摹与创作:满分为750分,占70% 。
●临摹:临摹规定的三种范本。占50%。要求:能准确把握范本的笔法、结构特征;临作完整;形神兼备。
●创作:按规定文字内容,用一种书体书写。占50%.要求:注意传统基础;作品完整。
b、副项:素描、色彩、国画命题创作(报名时选一)。满分为750分,占30%。
②中国画方向:
a、主项:中国画命题创作与临摹:满分为750分,占70%。
●创作:人物、山水、花鸟任选一种。占70% 。要求:a、构图完整b 、紧扣题意c、体现笔墨。
●临摹:对给定一种范本进行临摹。占30% 。要求:能准确把握范本的笔法、结构特征;临作完整;形神兼备。
b、副项:素描、色彩、书法临摹(报名时选一)。满分为750分,占30%。
4、各科具体考场安排见现场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
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自理,水粉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试卷用纸由我校统一提供。
5、根据我校《本科专业入学考试考场规则》规定,考生需凭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6、我校将于4月15日前向专业入围考生寄发《文化考试通知书》。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点此进入。
五、文化课考试:
1、考生持我校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2、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Q吧)教学,请考生酌情选报。
六、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150分制,下同),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和专业课各占50%权重)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3、美术学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80分和70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40%权重,专业课占60%权重)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4、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方向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依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名),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其文化课总分加10分计算综合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七、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规定
报考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的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必须参加浙江大学的专业考试并填报浙江大学的志愿,报名及考试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取得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持我校的《文化考试通知书》参加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
八、学费
1、学生一律缴纳学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2、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7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09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九、入学事项
1、新生报到时,按照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浙江大学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十、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6-1邮编:310058
联系电话: 0571-87951006,88981979。
注:我校不开设美术类专业考试培训辅导班。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