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五届书法临摹展览征稿启事(2017年12月10日截稿)
山西省第十五届书法临摹展览征稿启事
﹀
为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集中展示当代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书法艺术水平,推动和促进山西书法篆刻艺术事业的发展,山西省文化厅决定举办第十五届山西省书法临摹展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西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山西书法院
二、征稿对象
全国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征稿要求
1、参展作者须送交临摹作品和创作作品各一幅。临摹作品以清代之前(含清代)的书法经典作品为对象,以实临为主,书体不限;创作作品须与临摹作品字体相同、风格相近,与临摹作品一起参评。只交一件临摹作品或创作作品者不予评选。
2、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为竖式,册页除外。不收长卷作品。请勿拓裱。
3、篆刻作品:临摹、创作篆刻作品印稿各5~8方(须有两个以上边款),分别粘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选结束后,入展作者需提供创作原石两方。
4、每件作品(一临一创)评审费30元,由于人力所限,作品一律不退。
5、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四、评审
1、组委会聘请书法名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审。
2、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其中优秀奖作品20件。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公布评审结果。
五、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奖作者,可作为山西书法院创作员聘任条件之一。
3、优秀奖作者,可以参加山西书法院第五届书法高研班(免培训费、提供食宿)。
六、其他
1、出版《第十五届山西省书法临摹展览作品集》。
2、征稿日期: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至2017年12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2018年3月在太原展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收稿地址:(030006)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266号科祥大厦607室,山西书法院
收稿人:张剑锋,电话:18103435899
收款人:李亚杰,电话:15296616381
5、凡投稿者视为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山西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