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杯”宁夏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纪念宁夏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50周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展示当前宁夏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将举办“浙商杯”宁夏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展览坚持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遵循传统、鼓励创新、多种风格的创作规律;反映当前宁夏书法创作水平,体现书法家和书法作者的精神面貌,展示宁夏书法在促进全区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中的作用。“浙商杯”宁夏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宁夏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夏浙江商会
二、承办单位:
宁夏书法家协会
三、组织机构:
(一)主任
郑歌平 宁夏文联党组书记、主席,宁夏书法家协会主席
叶建敏 宁夏浙江商会会长
宋 鸣 宁夏文联副主席
(二)副主任
由宁夏书法家协会主席团及联合主办单位领导组成
李洪义 郑广森 丁 波 乔 华 朱建设 俞学军 黄朝克 傅 宁 郭佳荣 唐宏雄 魏 沁 宋 琰
(三)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宁夏书法家协会
主 任:李洪义(兼)
副主任:黄朝克(兼) 宋 琰 (兼)
(四)评委会:
由宁夏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组成。
四、参赛对象:常住宁夏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均可应征投稿。
五、征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提倡自作诗词,作品必须以汉字书写。
2、规格:书法作品尺寸长度不超过6尺(180厘米),竖式,形式、书体不限。篆刻作品6—8方,附边款2方,粘贴在四尺对开或三裁竖式印屏上。书法作者需另投古代经典书法临摹作品一幅,尺寸不超过六尺对开或四尺整张,以小尺幅为宜,竖式,书体不限,要求实临。
3、要求:所有作品勿装裱,并在作品背后右上角标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信地址、邮编、电话。
4、数量:投稿创作作品每人不超过2件,临摹作品1件,一次性投齐。
5、所有稿件一律不退,入集作品归赞助方所有。
六、展览:“浙商杯“宁夏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拟定于2012年1月举行,展出作品200件左右。
七、奖项设置:本次展览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各500元。
八、作者待遇:
1、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宁夏书法家协会条件。
2、展出创作作品将编入《“浙商杯”宁夏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每位作者获赠一册。
九、截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收稿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59号 宁夏书法家协会
邮政编码:750004 联系电话:0951-3971025
联 系 人:宋 琰
十一、其他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宁夏书法家协会。
宁夏书法家协会
2011年9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