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的品评标准呢?
当代书法的品评标准不是缺失,而是呈现出多元与新变。
所谓的多元,就社会意义上讲,由于书法对社会功能的不同要求而呈现不同的价值判断标准。如牌匾字,其书法的艺术性与文字的使用功能是交织在一起的,并且首先重视的是其作为语言工具的文字属性。写牌匾不能用甲骨文、狂草之类的书体,因为首先要让人能准确地识读,在这个基本制约中去表现书法艺术之美。其他诸如硬笔书法、过节贴的春联、报头字等等,大概都属于这个范围,过去写文章称之为“准书法”,因为它首重的是文字的使用功能,艺术美是第二性的。就纯艺术意义上讲(当然这个“纯”也是相对的),其多元体现在不同的审美追求之中,不同的审美主宰不同的创作形式及技法特征,有着不同的价值判断取向。从当代书法创作中出现的种种流派、种种主义中表现出审美的多元与价值评判标准的多元。
所谓的新变,则是指书法艺术古典的、传统的审美方式与价值评判标准在当代的新变,这种新变是脱胎换骨的,带有根本性的,这种新变当缘于古今书法艺术概念内涵的变化、社会存在方式的变化,审美方式的变化及创作队伍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创作形式与技法的一系列变化。
明清以前很少有像今天书法创作那样的鸿篇巨幅,当时并没有大纸,孙过庭《书谱》是用二十几片麻纸连接而成的,张旭的《古诗四首》也是由几片色彩不同的纸张连接起来的,古代流传下来的作品多是横卷形式,人们在案上展读把玩,要“口诵其文、手楷其书、想见其人风采”。也就是在品读文词之妙、玩味书法之美的同时,感受到作者的人格魅力,这种对书法的审美不仅仅是对形式和笔墨的把握,而是糅合了文字的思想情趣和人的道德情操,是真、善、美合一式的价值评判,是用天人合一的方式去解读一件书法作品。而今天对书法是怎样赏读的呢?全国书法展要展出1000多件作品,把偌大个中国美术馆排得满满的,一张张大条幅密密麻麻地悬排起来,使读者走进了书法的森林。如不停地看上4个小时,每分钟要看4件作品以上。在这样的展示方式与欣赏进程中,给读者印象最深的是什么?是新颖的作品形式、是动人的笔墨效果。某件草书可能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但这件作品写的是什么文字内容,其中错了几个字、作者的思想情感在哪里,你可能全然没有注意到,在审美的记忆中只留下了动人的形式。当代的这种书法审美特征与古典传统的书法审美相比较,夸张了一点,淡化了两点,就是极度夸张作品的形式效果,淡化了文字内容及创作者人格形象。就展览的评审来说,“国展”收到的投稿多达数万件,面对数量如此巨大的作品,评审工作尤其是初评阶段起主要作用的是“瞬间判断”,而对瞬间判断最具冲击力的是新颖的形式和动人的笔墨效果。
当代书法创作存在的社会环境与审美方式,对创作理念乃至形式与技法发生着根本作用;对古典传统的书法价值评判标准具有摧毁的力量。其社会存在特征是毛笔从实用领域中退出,文字的实用性与书法艺术日渐分野,其审美方式的主要特征是展厅形式主宰创作潮流。于是,书法创作中有人提出“形式至上”的口号,在技法章法、墨法及制作手段上极尽夸张之能事,而作为传统书法技法核心的笔法受到冷落,字法则在夸张变形中寻求对视觉的刺激。传统的书法审美方式是“读”,也就是用心去读,去解读文字、解读笔势、解读作者,今天书法审美方式是“看”,也就是用眼去把握作品的形式美,去感受笔墨的宣泄;古人的“读”,是读沿文辞与笔势展开的音乐般的时序之美,今人的“看”,是把握沿空间展开的建筑的结构之美;古人的“读”,在于把握书法作品内在的文化价值,今人的“看”,在于把握作品外在的形式美;古人从文化价值上去判断书法,今人从艺术形式创造的价值上去判断书法,(当然艺术形式也是文化的一种独特内容)。这就是当代书法艺术价值的新变。
从纯艺术创作立场看当代的书法,对传承有许多突破,在广泛取法历史遗存书法样式的基础上,在形式与技法上有许多创造性的丰富与发展,表现出这个时代书法创作广阔的界域与生机勃勃的势态。如从传统文化立场看当代书法创作,我们又有一种怅然若失的心情,费尽心机制造出来的新颖形式,缺失的是历史文化的深邃与创作主体的人格魅力。然而问题的提出就是解决问题的开始,书法界的反思意识已经非常明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