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第十二届临摹书法展(网络展)征稿启事(2020年4月30日截稿)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推进宁夏书坛研究经典、潜心学习的良好风气,推动我区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为提升全区会员及爱好者的参与度、观摩便利性,宁夏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宁夏第十二届临摹书法展(网络展)。
一、主办单位
宁夏书法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宁夏报业传媒博览集团有限公司
三、征稿对象
所有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宁夏常驻人口均可参加(以身份证为准)。
四、征稿要求
1.参展作者须送交临摹作品,每人一件。临摹作品以清代之前(含清代)的经典书法篆刻作品为对象,要求实临,书体不限。
2.书法临作以小品为主,最大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138cm×69cm),横竖不限。篆刻临作4方(须有一方边款),粘贴A4纸上。篆刻临作需附原作复印件,书法临作不需。投稿作品请勿装裱,可以托心。
3.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五、评审
1.由宁夏书协主席团组成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审。
2.评出入展作品180件左右,其中优秀奖作品10件。
六、展览
展览作品拟定于2020年5月下旬起在宁夏书法家协会微信公共号上分期刊发。
七、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颁发证书,优秀奖作者每人奖金1000元。
2.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宁夏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所有投稿作品,无论是否入展均不退稿。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截稿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九、收稿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31号宁报集团商务信息大厦(北楼)513办公室(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0951-8566629
联系人:桂娟 13619587355
咨询电话:张涵 0951—5166169
十、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入展书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