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山东省女书法家作品展征稿启事(2019年4月30日截稿)
为庆祝建国70周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响应中国书法家协会大力发展书法事业、促进当代书法艺术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艺术事业、促进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充分展示我省女书法家的整体水平与艺术风采,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主办“第二届山东省女书法家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东营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
垦利区妇女联合会
东营市书法家协会
东营翔龙阁书法团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组织委员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评审。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不提供原石者视为放弃获奖、入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全国女书法篆刻家、女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作品件数不限,需一次性邮寄。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本次活动不收参评费。请务必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码、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
四、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适时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公布入展结果。限于人力,未入展作者不再通知。为确保入展作者创作水平的真实性,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严查代笔、代刻、抄袭行为。经面试评委确定现场创作水平距离入展有较大差距的,取消本次入展资格;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有明确证据证明投稿作品中有抄袭他人者,取消入展资格。
五、展览与出版
展出入展作品230件(含优秀作品10件)左右。开幕式之前出版《第二届山东省女书法家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优秀作品10件,每件奖金2000元;向全部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册。以上事项由主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之内完成。
2、山东籍作者作品入展本展作为加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9年4月3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活动进程请关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
八、收稿地址
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省文联省书协1203室;
收件人:陶玲玲 0531-68978551
孔祥刚 18553122509
九、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代笔、代刻、抄袭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依据有关规定,把该作者列入以后展览中的必查人员。投诉材料请寄: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1203室。联系电话:0531-68978551。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