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慈溪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宁波市书法家协会
慈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慈溪市书法家协会
宁波远东照明有限公司
二、征稿范围:
凡18周岁以上在浙江工作、生活的农民身份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创作内容: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题材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主线,特别提倡以描写本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为内容的文赋、诗词、楹联、歌曲、宣传口号等为宜。
2、书法作品:直幅为宜。尺寸要求:竖不超过180厘米、横不超过97厘米;册页不超过12页,每页长、宽不超过40厘米;手卷高不超过40厘米、长度不超过200厘米。不接收在纸、绢之外的其它硬质材料上创作的作品。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
4、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
5、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作品,书法篆刻可以同时投稿。每件投稿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的姓名(与户口本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户口本复印件。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一律不退。
四、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地址:
地 址:宁波市镇明路宝奎巷五号高丽使馆
邮 编:315010
电 话:0574-87176608
收件联系人:姚渊、庞嘉奇
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农民书法大展” 字样。
六、展览和评选:
1、本次展览评出入展作品总数约300件左右(其中书法260件,篆刻40件)。
2、征稿截止后,组委会组织评委、监委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出入展和入选作品,从中评出书法优秀作品20件,篆刻优秀作品5件;书法优秀作品提名10件,篆刻优秀作品提名5件。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的获奖作者、优秀作品提名作者,可直接申请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作者可计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会条件一次;入选作者不作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的任何条件。
3、评审结果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一周。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及身份不符者,取消入展、优秀资格,代笔者还将在相关媒体上通报。获奖作者名单待公示结束后报省文联审核确认。
4、公示期间,凡有异议者,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
5、出版《浙江省农民书法篆刻大展作品集》,所有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6、拟于2020年10月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有关事项:
1、本展征稿启事可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zjssfjxh.com
2、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浙江省农民书法篆刻大展》组委会。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