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征稿启事(600万奖金)
为进一步丰富东北亚博览会的文化交流板块内容,增进东北亚地区文化艺术交流与发展,在第七届东北亚博览会和第二届东北亚文化艺术周期间,在成功举办了两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的基础上,今年将举办第三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
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是历届东北亚博览会文化交流板块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第二届东北亚文化艺术周的主要组成部分。
本次大展从即日起面向中国、朝鲜、日本、韩国、蒙古国、俄罗斯六国美术、书法、摄影艺术家、艺术院校专业师生及广大书画爱好者开始征稿。
一、主办单位:
东北亚书画摄影展组委会
二、承办单位:
东北亚文汇不夜城·东北亚艺术中心
吉林省东北亚总部经济促进会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东北亚书画研究院
三、协办单位: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吉林银行
四、展出时间:
2011年9月3日至9月16日。
五、展出地点:
东北亚文汇不夜城·东北亚艺术中心。
六、投稿要求
(1)投稿范围: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的书画、摄影艺术家及爱好者均可投稿。欢迎以东北亚地区风光景色、风土人情、经济发展及古典诗词、名言名句的传统文化为创作题材的作品。
(2)规格:油画、国画、书法作品等横竖不超过180cm,手卷、册页不限,作品一律寄送10-12寸彩色高清照片参加初评,进入终评后寄作品原件,草书、篆书附释文。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4张),照片长边10-12英寸,数码和胶片作品不限(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和标题),谢绝电脑特技制作照片参评,获奖摄影作品邮寄45X60cm照片用于参展。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植入芯片作为日后流通凭证,并进行统一配框及装裱。
(3)请投稿作品照片进入终评作品背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请务必用正楷书写)。参加东北亚大学生优秀作品展评选另注明。
(4)参评的每件美术作品须交报名费50元,书法作品30元,获奖所有作品须交参展费100元。
(5)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必须一次投齐,按要求缴纳报名费。
(6)截稿日期:2011年7月10日
(7)获奖作品均由大展组委会收藏,发给奖金(收藏费)。
七、评选方法
本次大展评选活动由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构成,评委由组委会聘请国内外专家担任。
初评成立美术组、书法组及摄影组,每组由3-5名专家组成,对按照要求邮寄到的作品照片进行初评,初评采用实名制,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各评选出150件。
初评入选后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组由10位专家进行复评,每位专家分别对进入复评的作品进行打分,并严格保密。在媒体监督、公证处公证的情况下,通过摇号的方式,将10位专家平均分成两组,分数最高设定为100分,其中摇号产生的“专家组”评分占70%,另一组评分占30%。最终得分由两组专家评分换算百分比相加而成。产生金、银、铜候选作品,终评将邀请国家著名艺术家组成美术、书法、摄影三个3-5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各组评委分别组成评委会,最终对候选作品进行金、银、铜奖的终评。
这次大展将增设“东北亚大学生优秀作品展”,由院校系主任、院长进行推荐,在校专业学生均可投稿,设“东北亚艺术杯”(新秀奖)金、银、铜的评奖,由组委会聘请的同一专家组进行评选。
在此次评审过程中,将聘请公证处公证人员进行全程公证。同时成立新闻监督团进行全程监督。
八、奖励办法
第三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设“东北亚艺术杯” 600万元大奖。
(1)特等奖1名,奖金50万元。
(2)美术金奖1名,奖金30万元;银奖7名,奖金20万元;铜奖14名,奖金8万元;优秀奖35名,奖金1万元; 纪念奖45名,其中油画奖金3000元;国画奖金1000元。
“东北亚艺术杯”(新秀奖)金奖1名,奖金20万元;银奖3名,奖金10万元;铜奖6名,奖金3万元;优秀奖15名,奖金1万元;纪念奖23名,其中油画奖金3000元;国画奖金1000元。
(3)书法金奖1名,奖金10万元;银奖7名,奖金5万元;铜奖14名,奖金1万元;优秀奖35名,奖金1000元;纪念奖45名,奖金500元。
“东北亚艺术杯”(新秀奖)金奖1名,奖金5万元;银奖3名,奖金3万元;铜奖6名,奖金1万元;优秀奖15名,奖金1000元;纪念奖23名,奖金500元。
(4)摄影金奖1名,奖金5万元;银奖7名,奖金2万元;铜奖14名,奖金4000元;优秀奖35名,奖金500元;纪念奖45名,奖金200元。
“东北亚艺术杯”(新秀奖)金奖1名,奖金3万元;银奖3名,奖金1万元;铜奖6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15名,奖金500元;纪念奖23名,奖金200元。
(5)除奖金外余下资金,组委会将特别为获得特等奖以及金、银、铜奖的各作者制作“东北亚艺术杯”,奖杯上镶嵌纯黄金,特等奖奖杯镶嵌价值20000元的黄金。金奖奖杯镶嵌价值10000元的黄金,银奖奖杯镶嵌价值5000元的黄金,铜奖奖杯镶嵌价值1000元的黄金,优秀奖奖杯镶嵌价值500元的黄金,纪念奖奖杯镶嵌价值200元的黄金,作者可珍藏作为永久纪念。
(6)本次大展结束后,将出版“第三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获奖精品集,凡是获奖者均赠送大展精品集一册。
(7)特等奖及金、银、铜奖的数量及质量以专家评定为准。
(8)所有奖金均为税前,获奖作品一律不退稿。
九、颁奖仪式
(1)2011年9月3日上午10:00点在东北亚文汇不夜城·东北亚艺术中心举行。
(2)获奖作者由组委会秘书处提前向获奖作者发出邀请。
十、作者待遇
(1)对获奖及入选作者颁发奖金(收藏费)。
(2)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第三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获奖精品集》一册,精品集将面向社会公开发售;
(3)获奖作品一年后将由组委会陆续送至与组委会进行战略合作的拍卖行及画廊进行展卖,东北亚文汇不夜城·东北亚艺术中心承诺对获得金、银、铜奖的作品在50年内可随时回购,作品价格以每年10%的比率递增,以颁奖日期为起始时间,价格基数以获奖作品奖金原值为准,作品须保持展出时原貌、无破损。
十一、日程安排
2011年7月10日前,作品照片邮寄到位。
2011年7月15日,作品初评结束。
2011年7月15日至25日,作品原件邮寄到位。
2011年7月25日至8月15日,作品进入复评、终评阶段。
十二、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所有权及活动最终解释权。
十三、凡应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四、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乐群街2号 东北亚文汇不夜城·东北亚艺术中心8号楼“第三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展览办公室
邮 编:130031
收 稿 人:牟颖、衣红
汇款地址: 报名评审费通过邮局挂号邮至组委会。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乐群街2号 东北亚文汇不夜城·东北亚艺术中心8号楼“第三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展览办公室
收 款 人:高虹
QQ 信 箱:2223995957@qq.com
联系电话:0431-81803440 81803447
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组委会
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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