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惠杯《书法》杂志第四届(2012年)中国书坛中青年百强榜征稿启事
《书法》杂志“中国书坛中青年百强榜”活动已连续举办了三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2012年《书法》杂志联合安徽省书法家协会和安徽省百惠集团共同举办“百惠杯”《书法》杂志第四届(2012年)“中国书坛中青年百强榜”活动。安徽省百惠集团是一家以商贸、房地产、加工业为主的综合服务多元化投资集团公司,在经营服务中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实现对社会的责任,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荣誉。此次活动旨在发现、推荐、选拔优秀书法人才,进一步打响活动品牌,为书法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一、征稿条件
1.投稿对象为18至60周岁中青年书家及书法爱好者。
2.投稿数量不限,但必须一次性寄出。书体、内容不限,尺幅不超过八尺(手卷、册页除外),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3.篆刻作品寄印拓六至十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四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入选作品在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作者寄篆刻原石一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4.每幅作品必须汇寄评审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勿在信封中夹寄),未收到评审费的,不予评审。
二、注意事项
1.投稿时请在每件作品背面用铅笔写清姓名、年龄、地址、邮编及电话等联系方式。
2.投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235号“‘百惠杯’中国书坛中青年百强榜”大展办;
联系人:孙旭东;联系电话:0551-4361234,4361238。
汇款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235号“‘百惠杯’中国书坛中青年百强榜”大展办;
收款人:胡天际;联系电话:0551-4361234, 4361238。
3.征稿日期:即日起至8月15日。
4.评审在2012年8月底进行。
5.展览于2012年11月上旬在合肥开幕。
6.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的同时,另外汇寄40元退稿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评审结束后将作品退还作者;入展作者不再退退稿费。入展作品全部由承办方收藏。
三、评选方法
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作品按评审得票多少排出前一百名为入选作品。
四、入选待遇
1.本次活动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
2.获一、二、三等奖作品为十佳作品。前一百名入选作品作者为“百强榜”作者。
3.向“百强榜”作者每人支付收藏费500元,颁发获奖证书(十佳作者不再另付收藏费)。
4.入选“百强榜”前一百名作者作品汇编成集,由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全国发行。
5.“百强榜”作者每人有试写字帖的机会,然后进行第二次评选(由出版社专家任评委),入选者由上海书画出版社邀请其撰写字帖,全国发行。
6.入展作品、获奖作品及评委作品参加展出。
7.十佳作者,《书法》杂志作专题介绍;百强作者,在《书法》杂志“书法展厅”栏目上作专版介绍;未入选作品,择优在《书法》杂志“朵云书翰”、“朵云印评”栏目上刊登。
五、凡投稿者,视同认可本征稿启事全部条款。主办单位对投稿作品有出版和发表的权利。
主办单位:《书法》杂志、安徽省书法家协会、安徽省百惠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