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西部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一、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书法家协会
二、评委会:
由中国书协依据《中国书协展览评委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
三、征稿范围:
常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广西、内蒙古共12省区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四、征稿要求:
1.内容:作品内容要突出庆祝建国60周年这一主题,同时欢迎抒写新疆建设成就、自然风光和风土人情的自作诗词。
2.规格:书法作品尺寸横竖不超过6尺,不收册页,以竖式为宜,书体不限。篆刻作品6—8方,附边款2方,粘贴在四尺三裁竖式印屏上。
3.要求:草书、篆书、篆刻作品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作品须另附释文。所有作品请勿托裱,随作品寄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在作品背后左上角用正楷字标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信地址、邮编、电话。
4.数量:投稿作品每人不超过3件,一次性投齐。
5.截稿日期:2009年7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6.所有稿件一律不退,入展作品归承办方所有。
7、为避免作品丢失,建议作品用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
六、征稿方法:
展出的作品共350件,其中入展作品300件,特邀作品50件(发收藏证)。入展作品将通过两种途径征集:一、通过上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家协会推荐并集体送展;二、上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者自由投稿(即直接寄送),两部分稿件经中国书协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产生最终入展作品。本展览不收参评费、不设奖项。
七、展览待遇:
1.展出作品将编入《第二届中国西部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展览开幕前出版,每位入展作者获赠一册,由承办方负责。
2.入选本展将视同入选全国单项展,可作为申报中国书协会员条件之一。
八、通信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新疆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叶尔夏提•买买提,电话:0991-4514539
邮编:830000
九、其他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09年5月11日
中国西部书法篆刻作品展——历届回顾:
第一届(2007年):
第二届(2009年):
第三届(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