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展示全国职工的艺术风采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河南省职工书画院联合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
河南省职工书画院
三、征稿范围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全国各级工会干部、工会工作者、广大企业职工、社会各界书法家、各级书协会员和书法爱好者及海外华人均可应征投稿。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欢迎以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为主题的内容。
2.作品规格及要求:作品需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作品规格以竖式为主、尺幅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不收手卷、册页;作品无需装裱(特殊装裱请附设计稿或自我托裱)。
3.作品背后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4.投稿时请用挂号或快递邮寄,信封上标记“征稿”字样,并注明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5.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每件作品需通过邮局汇参赛费30元,未收到参赛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6.未入展的作品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每件作品上5000元保险,需支付手续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优秀、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2.中国书协会员(附复印件)、中国职工书协会员免初评
3.评出优秀作品20件、入展作品200件
六、待遇
优秀作品每件奖金8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600元。入展作者赠送作品集1册,所有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获得优秀作品作者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七、展览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6月
2.地点: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止2011年5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其他
1.证书、作品集将在展览闭幕后2个月内寄出
2.本次大展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均归承办单位所有
3.有关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4.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十、投稿、汇款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稿及汇款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6号河南工会大厦407室,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席念平收(汇款单上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邮 编:450003
电 话:0371-65901110
联系人:席念平
(注明:经组委会研究,对征稿启事做出部分修改,请以中国书协发出的为准。)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1年3月28日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下载:
20110331160703393.doc(32.5 KB)
(请点击链接处下载登记表电子文件,然后填写并打印)
专题阅读: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获奖名单、入展名单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职工书法作品展”入选名单、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