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届农民书法展征稿启事(2017年8月15日截稿)
河北省首届农民书法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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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联广泛开展迎庆党的十九大——歌唱祖国、礼赞英雄”主题创作活动的要求,工作向基层倾斜,强化对基层服务,不断丰富基层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农民书法爱好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文联、河北省书协拟联合主办河北省首届农民书法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文联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依据《河北省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创作要求:古今健康向上的诗词均可,尤其欢迎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新变化、新风貌的内容,提倡自作诗词(包括农家诗、田园诗、打油诗等)和忠孝、勤俭持家等文化传承的名言、名句。
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包括装饰衬纸)。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
2、范围:面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河北籍农民身份的书法爱好者征稿。落款名字要与身份证相符(附身份证复印件,并与作品一同寄出)。
3、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属地市、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
4、本展不收任何参评费。
四、评审
1、由本次展览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7年8月底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拟定于2017年10月在石家庄市举行,展出作品200件左右,出版《河北省首届农民书法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本次展览设优秀奖30名,入展170名。获奖作者颁发一定数量的书法创作学习材料、证书和作品集,以资鼓励;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和作品集。
2、非省书协会员作品被评为获奖作品可直接加入省书法家协会,入展作品具备加入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3、本次活动奖金、证书由主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七、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7年8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17室
邮编:050000
联系人:王睿
电话:0311-67501125
邮编:050000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咨询电话:0311——87829149
联系人:关丽娜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