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丹青奖”第四届福建省书法双年展征稿启事(2023年6月1日截稿)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繁荣文艺创作,展示我省书法艺术发展成就。福建省文联、福建省书协决定举办“八闽丹青——第四届福建省书法双年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八闽丹青奖”——第四届福建省美术书法双年展
1.征稿对象
福建省内中国书协会员、福建省书协会员以及福建省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工作者皆可参加。
2.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书体不限。
(2)作品内容:鼓励创作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福建船政文化、侯官文化等为主题的作品;内容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书写内容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与完整性。
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部分。
书法作品:投寄作品原件,一律竖式。尺寸为8尺宣整纸规格以内(高度不超过248cm,宽度不超过129cm);小楷作品为6尺宣整纸规格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本次展览不收册页及长卷。
篆刻部分:篆刻印蜕6—12枚,边款不少于3枚。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并牢固粘贴。印屏为六尺宣以内,竖式。另纸注明释文。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限一件(或书法或篆刻),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获奖作品及入展作品展后退还作者,退件快递费由投稿作者结付。未入展作品由各选送团体会员单位退还投稿作者。
5.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是否中国书协或省级会员。身份证、会员证复印件、作品释文随原件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和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本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作品(绢、绫除外)。
三、评审
1.由省书协组织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公平、公正、公开评审。
2.本次展览拟评选出参展作品150件,其中金奖(一等奖)作品10件、银奖(二等奖)作品20件、入展作品120件。
3.投稿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且为原创作品。
4.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装饰制作。
四、展览
展览拟于2023年10月举行,出版《八闽丹青——第四届福建省美术书法双年展作品集(书法卷)》。
五、作者待遇
1.向获奖作者、入展作者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入展证书并赠送作品集。
2.非省书协会员获金奖(一等奖)银奖(二等奖)者可直接申请加入省书协,入展作者具备申请加入福建省书协条件之一,入选各地市团体会员推荐选拔并上报省书协参加终评者具备申请加入福建省书协0.5次条件。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投稿者在6月1日前,将作品寄送至所在地市收件人(名单附后)参加属地书协初评。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七、作品报送方法
省直投稿作品由省直机关书协组织选拔推荐。福州地区高校作品报省书协组织推荐选拔,其他各高校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市书协组织推荐选拔报送。截稿时间6月1日。
各团体会员选送参加省里终评的作品,于6月15日前报送省书协。(具体报送要求通知,由省书协另发各团体会员)。
联系人:陈荷钦,邮编:350025,地址:福州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书协,联系电话:0591-83719203。
八、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