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书法家园 >> 书法资讯 >> 书画展览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2014江苏刻字艺术提名展11月5日在南京图书馆展出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书法家园 发布者:大权
热度1119票 浏览115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4年11月05日 16:02


      由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主办,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刻字专业委员会承办的“2014江苏刻字艺术提名展”11月5日上午在南京图书馆开幕。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刻字研究会主任吴东民,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张陆一,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刻字委员会主任孙璘等参观展览。

      现代刻字艺术是对书法这一艺术本体的“二次创作”,通过构成、刀法、色彩等多种技法和手段的运用,将书法立体地呈现出来。现代刻字艺术的创作内涵十分丰富,涵盖理念之探索、点画之圭臬、刀法之镌刻、色彩之对比、个性之抒发,存在着极大的创作空间和发展空间。作品最终呈现出多元性、表现性和现代性的艺术特质,使传统书法艺术得到了新的发展,顺应了当代社会的审美取向。

      江苏历来是书法大省,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生活于这方水土之上的江苏书家,深受优秀传统文化的滋润,“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以笔墨明心见性,用书法之理、法、意,“道法自然”,表现出独到的精神追求。依托江苏书法的雄厚实力,江苏刻字艺术创作得以全面发展,显现出书法大省的非凡魄力。江苏省书协刻字专业委员会自2007年6月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促进全省现代刻字艺术创作、展示、交流、培训和学术研究,先后在南京、宜兴、镇江、南通举办四届江苏刻字艺术展,培养并推出一大批刻字艺术创作骨干;组织举办中日二十人刻字艺术交流展,大大拓宽了刻字作者的创作视野;承办全国第三届现代刻字艺术研讨会,致力于提高刻字作者的理论素养;建设“中国书法刻字艺术网站”,推进兄弟省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这些活动和举措,全省刻字创作队伍规模由小到大,实力由强变弱,成绩可圈可点。在全国第六、七、八、九、十届刻字艺术展上,江苏刻字作者共有11人次获奖,4人次获提名奖,233人次入展。在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和第十届全国书法篆刻展中,江苏刻字作者亦有不俗的表现。可以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江苏刻字艺术创作实践不断走向深入,江苏刻字艺术的地位得到全面提升。

      在多年的实践中,江苏刻字艺术创作明确了“理念现行、技法跟上”,坚持从书法本体出发,强调刻字风格和书法风格的和谐统一,重视刻字之美与书法之美的相辅相成。因此,江苏刻字艺术创作既注重传统又不墨守成规,既关注当代又不随波逐流,在书刻同美、书刻同风的基础上,凸显个人艺术特点和综合修养。“元常每点多异,羲之万字不同”,书法如此,刻字艺术亦如是。和而不同,各自立异,现代刻字艺术才能异彩纷呈,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刻字艺术的江苏创作思路。

      本次2014江苏刻字艺术提名展,是为配合第十届全国刻字艺术展而举办,也是对近年来江苏刻字艺术成就的一次检阅。今年,由中国书协主办的第十届全国刻字艺术展落户南京,这是继2007年无锡承办第七届全国刻字展以来,江苏第二次承办全国刻字展。为更好地迎接这次盛会,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刻字专业委员会经过近半年的筹备,从各市提名推荐的60余位作者近200件书刻作品中遴选出37位作者111件书刻作品,组成了本次提名展。展览以江苏刻字艺术书刻同美、书刻同风的书法本体观念为依托,分为书法作品及刻字作品两大部分。其中37件书法作品旨在表现刻字作者们全面的书法艺术修养,体现他们对书法传统的深入理解,74件刻字作品则大书深刻,强化具象,弱化抽象,以大气的刀法表现雅和的意蕴。书法与刻字同展一室,可以作整体观。



展览名称:2014江苏刻字艺术提名展
主办单位: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刻字专业委员会
展览地址:南京图书馆
展览时间:2014年11月5日-9日

参展作者:孙璘、李志勤、范德平、汪凯、程伟、万载元、王渊、王从利、冯传镇、庄国洪、江维平、杜向淮、杨镇、杨兴旺、杨兴慧、毕振疆、何文祥、张东生、张成洲、陈锦来、周建明、周桂森、周筱君、庞现军、郑丽敏、赵滨、赵继军、胡春福、顾志杰、徐俊、徐墩、唐勇、凌丹、蒋震宇、慎志杰、蔡可魁、滕江华。





TAG: 2014 江苏 刻字 提名 图书馆
顶:54 踩:70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49 (335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2 (320次打分)
【已经有342人表态】
92票
感动
34票
路过
28票
高兴
36票
难过
43票
搞笑
41票
愤怒
32票
无聊
36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