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楚天杯”全国书法大赛征稿启事(延期至2015年7月25日)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联、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湖北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湖北省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支持媒体:湖北电视台、湖北广播电台、武汉电视台、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长江日报、长江商报、大楚网、荆楚网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2015“楚天杯”书法大赛组委会由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与湖北省文联、湖北省书法家协会、湖北省文化艺术交流协会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2015“楚天杯”书法大赛评审委员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作品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宣纸。是否装裱不作要求。
2.投稿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选手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此次大赛不收任何费用,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3.填写信息:
(1)请附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4.书写材料: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成员组成本次大赛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书法作品评审初步定于6月底。
3.评审: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左右,然后选出优秀作品30件,含3名佳作奖。评审结束后,及时在荆楚网等媒体公示评审结果。
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将不予参与评审。
五、展览
2015“楚天杯”书法大赛作品展览定于2015年7月,展出作品100件左右,并结集出版《2015“楚天杯”书法大赛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佳作奖奖金每人一万元,加入湖北省书法家协会和湖北省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2.获得优秀奖的作者和入展作者将颁发证书,并加入湖北省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3.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6月25日截止征稿(已延期至2015年7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18号光谷时间广场四楼湖北省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联系人:陈丹艳、张浣
联系电话:027-59231385、13697337908、13986072361
邮编:430074
九、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被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书法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