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征稿启事(2016年7月31日截稿)
第三届“牡丹奖”
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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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响应中国书协大力发展书法事业的号召,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于2016年9月份在“中国牡丹之都”——山东菏泽举办第三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展览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主办,菏泽市文联、菏泽市书法家协会、曹州书画院承办。具体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菏泽市文联
菏泽市书法家协会
曹州书画院
二、组织机构
主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组织委员会,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负责组织评审。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范围:省内外年满18周岁以上者均可投稿,作品件数不限,须一次性投寄。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备注:请务必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码、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
四、作者待遇
1、优秀奖20人,每人奖金5000元;入展200人,收藏费每人500元;向全部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册。以上事项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之内完成。
2、山东籍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五、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活动进程公布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
六、收稿和汇款
收稿和汇款地址均为:山东省菏泽市天香路中段 菏泽市书法家协会办公室。邮编:274000。联系人:李贺 13869779762;15054652162。
参评费须通过邮局汇款。
七、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内9号楼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联系电话:0531-82069897。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