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七届篆隶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2018年3月30日截稿)
上海市第七届篆隶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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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歌颂改革开放伟大成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同时,为了更好营造海派文化的浓厚氛围,推动上海篆隶书法水平不断提高。“上海市第七届篆隶书法作品展"将于2018年5月在上海文艺会堂展厅举行。现将具体征稿事宜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篆隶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投稿对象:上海市年满18周岁在上海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市民;
2、征稿内容:以歌颂改革开放40周年的诗文、名人名句、古今健康向上的诗文,欢迎自作诗词;
3、征稿类别:篆书和隶书;
4、征稿形式:六尺宣纸(180Cmx96Cm)以内,一律直式。拒收装裱件,篆书请附译文;
5、征稿要求: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书写上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每位作者限制每类作品一件;
6、征稿时间:自征稿启事之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止。
7、作品收稿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709号,近余姚路口。
收稿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21-62151611
手机:13817494223。
三、其他事项
1、全部投稿作品将由上海市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免收评审费。本次展览将评审入展作品100余件(不包括特邀作品),其中评选20名优秀作品奖,非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获奖者,可以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2、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禁止代笔、摹仿,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档案;
3、本次展览将刊印《上海市第七届篆隶书法作品集》,入展作者将赠送一本作品集,获优秀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
4、入展作品(包括特邀作品)组委会将统一装裱,展览全部结束作品归还本人。落选作品恕不退稿;
5、文艺会堂展览结束后,将在闵行区巡展;
6、本次展览的解释权归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