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人格精神的重建
当代书法人格精神的重建
2008中国书法金陵论坛特邀论文
石延平(中国美术研究院研究员、山东艺术学院客座教授)
“书法艺术要有时代精神”,更要有“人格精神”,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命题。书法艺术的时代精神,其实就是书法艺术的时代审美精神;书法艺术的人格精神,其实就是书法艺术个性化的道德境界。
人们常说,时代在变迁,审美在转移,中国现代的书法艺术经历着历史上最大的动荡。回眸书法史发展历程,其实,是一个审美人格重建的自觉史。中国书法史的审美意识的转型与自觉,大抵可梳理为四个阶段:一、是从汉代到唐代,二、是从宋代到明代,三、是从清代到民国,四、是1978年至今。
第一阶段,是以儒家思想中的美学观“中庸”、“和谐”为内核,并偏于汉唐的壮美气。诚如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中所论述的:“它们一个共同特征是,把盛唐那种雄豪壮伟的气势情绪纳入规范,即严格地收纳凝炼在一定形式、规律、律令中。”1有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强调情理统一,又注重理性的阶段。”2也及李先生论述的:“从而,不再是可能而不可习、可至而不可学的天才美,而成为人人可学而至,可习而能的人工美了。”这一阶段,从形式到内容得到了严格的规范。若从姊妹艺术的唐诗中可以看到,气势磅礴,音律对仗工整,严格规范。
第二阶段,是儒、道思想兼修的阶段,审美精神转型,由偏于壮美转移到偏于优美,以丑为美,打破了均匀的和谐之美,倡导反中和的狂狷的创作风气。正如宋民先生所论的:“这是一个以情为主的阶段,从艺术本质观,艺术规律论中再现与表现、状物与抒情、形与神、意与法、天资与功夫的结构关系看……第二阶段重主观、主体、表现、抒情、强调神、无意、无法、无资。”这一阶段,是以自我意识为主导,重情尚性。应该说,审美由艺的功能转向人的内在精神3人伦的自觉,强调个性的解放,张扬自我,也及论著所言的“书如其人”。
第三阶段,是有清一代,异族统治下的汉文化,审美精神两次转变,为了加强对汉人的统治,清代统治者又重新强调了“中和之美”的审美思想。当历史发展到二十世纪初,新文化运动的生发,古典主义书风行将终结,随着中国社会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结束,一种新形的审美理念渐在生发。
第四阶段,是当代书法,是多元而散乱的一个书风时期:创作方法多样化,创作形式多样性,个人风格突出化。审美原则的主体精神也已宽泛化和多角化。然而不管怎样,时代为我们提供了这一块土壤、环境、氛围。因此,我们要直面时代,探求它的时代精神与艺术本源。
本文主要是探讨第四阶段,也即当代书法艺术中的人格蕴涵的或缺问题与重建问题。
中国书法艺术精神也即中国哲学精神的:“生生之德”的精神,书法是最能阐释中国哲学精神的典范形式,中国人的生命精神在书法中得到了深刻的体现。因此,有学者认为,书法,本质上是一种写意的哲学艺术。中国的艺术是以“天人合一”为其本质特性的,因而,重视人性的生命情怀就成为书法的一个最为本质的特性,因为这一特性的内在构成,必然决定了中国书法的写意情性的美学意趣。中国书法是建立在人的生命情怀中的一种哲学的体现。如哲学中的“虚”的意念,早在《易经》中就有所反映,到后来的老庄、孔孟,儒道中有其深入的论述:如儒家的虚心,道家的虚静。当然,这只是书法写意的一个方面。其实,书法审美中,一千余年来,对书法人格精神的检视是最为主要、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
在谈当代书法的时代精神时,当代书法的艺术“成就”时,我们有必要从历史的高度,来检视它的传统美学精神中哲学的自觉,和书法艺术时代审美转型的生命精神中人格蕴涵的厘定。
书法的时代精神,它不是一个政治口号,更不是政治的附庸,当然,它离不开政治环境的。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书法有时与它们是重叠的,有时是出入的。关于这点,如西中文先生所说:“书法的每一个发展变化,都可以从时代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背景中找到根源”。4近三十年来,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是迅猛的,从业人员的数量也是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无法可比的。书坛的所谓流派也是宗派林立,错综复杂,有“现代书派”、“纯传统派”,“前卫派”、“前卫书风派”,“书法新古典主义派”、“流行书风派”,真是不一而足。有人认为它是,书法史上的一次“文艺复兴”运动。这有夸大之虞。各种流派,作为一种当代的书法艺术创作思潮,它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中生发的,它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一部分,有其合理性。当然,这合理性不是指它创作本身的合理性,而是指它在特定的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这一种现象。
当代的书法理论工作者,他们对于当代书法创作的关注和着眼点,基本上也仅停留在“笔法”、“墨法”、“章法”三法上。当然,这三法是中国书法一个永远的课题。在审美上,就美学范畴而言;什么阳刚美、阴柔美,雄强美、质朴美,豪放美、稚拙美等等。而少有切入中国哲学中对人的生命情怀,人格底蕴的探讨与寻绎。笔者四年前,在拙作“上善若水、故几于道——评著名书法家言恭达先生的人格底蕴”一文,为近年来的书法从人格蕴涵方面的理论检视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我们知道,中国哲学的美学思想在文艺论方面历来都是从大文化的语境中去探寻艺术哲学与生命哲学,因此对中国书法艺术的审美检视,从人格精神方面去研究和探讨,将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当代书法“内美”精神的提高,和又一个书法黄金时代的到来提供书法审美的自觉与自为,对那些当代所谓的书法“大师”起到警醒的作用,鉴往知来。
下面谈一下,人格精神与书法的审美关系。中国的艺术精神是建立在中国哲学的伦理文化的精神中的,袁济喜先生曾论述:“传统美学与人格精神有着天然的关系。中国的伦理文化,附属于经济结构与政治制度,它建构在亘古长存、一以贯之的血缘宗法和封建等级观念之上,以审美的境界作为高峰体验,而境界又落实到人格精神的构造上。”5中国人从古至今都喜欢在自然物和德行之间架构起某种关联的关系,古代哲学把它归纳为“天人合一”的关系。人以内在的自觉融合外部世界的物,以此转换自己的视觉来做到“物我”的和谐。袁先生接着说:“传统文化的人格精神,以孔孟与老庄的思想学说作为理论基础,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带有很浓的审美意味,与西方人格学说的独立自主有异。在中国文化中,美的境界与人格精神在本体论上得到了统一”。6
传统书法艺术审美中特别强调的“品格”、“品质”、“品性”等,其实就是指书家的“人格”问题。“人以书重”还是“书以人重”?这里所指的就是要以“人格”之重,来审视“书格”之重,无人品也就无书品。人格精神与艺术精神在传统审美中是相伴相成始终都是统一的。宋代大文人、大书家苏东坡曾说:“古人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他也这样认为,一个书家字写得好,如果人品不佳,他的字是不会被人看重的。
在当代书坛,人品即书品,这一神圣的审美理论,近年来是被弱化与或缺的。它其实就是“据德以仁”,“士志于道”的传统人格精神的或缺。我始终都强调,人格在书格中的重要性。在当下浮躁的世风下,业界自觉地背负起对传统人格精神的弘扬与发展又有几许呢?人品即书品,这是检视书法艺术高下的唯一标准。在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对书法审美的流变,有一个突出的社会现象,那就是人格意识在书法创作中的“清浊观”,在审美实践中,这一标准被历代书学所确立和认同。
书法是讲就格调、品行、胸次的,人格高,书格才高。古人曰:“人品低即书品低”,有人认为此言不公允,请问谁会把秦桧的字,悬挂于庙堂和书斋中。我想,谁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性,不可乱也。”7(苏东坡语)我认为,一幅书法作品中表现出的是灵魂,是人格;如人品低下者,是以灵魂献媚于世,其书品格尚能高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在对待书法艺术的审美活动中,必将人品与书品统一到审美的范格中。对书法艺术的审美价值取向注重人格标准这是古今一以贯之的准则。中国传统美学与书法创作历来都是从泛文化的情境中去寻绎它的自觉性和内联性。(古人,历来文、史、哲不分家)。因此,在审美活动中对书法艺术的检视,对其人格蕴涵的研究和生命情怀的寻绎,它有助于我们对书家创作精神世界的本质有深刻和深彻地认知。对此,西方学者也有同样的认识,美学家列·斯托洛维奇在《审美价值的本质》一书中曾说:“艺术价值不是独特的自身闭锁的世界。艺术可以具有许多意义:功利意义和科学认识意义、政治意义和伦理意义。”8这里的“伦理意义”就涵盖了我们中国哲学中所说的“人格”意义。中国人自古至今都将书品视为道德上的问题来检视的,在人伦层面来审视书品,也在道德的层面来审视书法作品中书家的艺术品格和艺术人格。
人品、胸次构成书家修身、立世的境地高下,书家的人格品行高下必然决定书艺水平的高下优劣。高尚的书艺,必然由高尚的人格导出的,高尚的人格必然由超越功利的心性导出的。有学者认为:“它的重要特征便是与天地参,天地之境是无为无造,生生不息的,它是超验的神圣境界,可以使人格上升到超我的境地。”9千百年来,晋人王羲之的书法,为什么始终都被推为第一?书法理论家金开诚先生曾评曰:“右军人品高,故书入神品”。10唐代书家颜真卿,他的字浑厚刚健,方正庄严,元气大度,他的字里充满着缜密的社会责任性,因其字正,心则正,所以说他的字有堂堂正气。他的字与他的人格一样,已然做到了超越功利的人格。他的字与他的人格一样必将流传久远,为后人追慕。宋代有位书家蔡京,其人奸诈,他的字从不被书界推崇。当我们对宋代书法艺术梳理时,我们发现大书法家苏东坡他把书法形式与人的生命状态关联起来,提出自己的书学理念;“这种对书法的生命关照,并不仅仅表现在书法的形式上,而是涵盖了书法的整个精神意蕴。”11对人格的观照,人品与学养便成了书法审美中一个重要的准则。如东坡论书曰:“作字之法,识浅见狭、学不足之者,终不能妙”。12书读得少是写不好字的,近人傅雷先生也曾说过:“没有文化,是画不好画的”。其理相同,亘古不变。
从近几十年书法艺术发展的现象看,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大地文化艺术思想的解冻,使各门类艺术的创作开始萌芽创新的念头了。1979年,天津大学教授王学仲先生首先提“现代书法出世”的新命题。1985年10月15日,“中国现代书法首展”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行,这次展览它标志着中国大陆“现代书法”艺术的诞生。第二年10月份,中国现代书画会在北京中国美术馆又举办了“现代书法二展”。1987年10月,在郑州举办的“中国书法新十年学术论辩会”上,有一部分代表呼吁给“现代书法”一席之地。就艺术思辨看,艺术没有现代与过去式的,而从社会史的角度看,现代与过去是一个时间流变的过程。我认为,艺术不是以新旧来认定它的价值取向的,艺术的标准只是美与不美,当然,它涵盖了真、善的审美原则。(关于这一问题,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可另文讨论它)。其实,这一时期,书法艺术创作的本体语言还是很薄弱的,作品水平不高的原因,是基本功训练不够,审美理念茫然。多数书法从业者到是热衷于树旗帜、喊口号,“外功”的运作,多于“内功”的练习。1985年北京“现代书法艺术展”之后,中国书坛又出现“新书法派”,“后达达主义派(现代中国画中也有这一称呼派)”、“书法主义”派,真是让人眼花瞭乱,不一而足。当然,人类历史的发展有它的幼稚期的,对这一时期书法发展中的幼稚现象,周俊杰先生在十年后撰写的“理性地把握历史与现代”一文中,其批评的态度是温和的:“我们的作品尽管还未能令人十分满意地体现出‘超越’历史和当代的水准,还远不能与新古典主义抗衡,但他们所做出的探索是十分可贵的,我们不能要求所有探索性作品从一开始就十分成熟,对此,我们还是宽容些好。”13
这一时期作为书法复苏的前期,在书法的创作方面,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对古典书法多有涉足,囫囵吞枣式的吃了一遍。创作形式多样,但谈不上是风格;接触面广、涉及面深,但谈不上是深入继承。它的意义,是一次人类社会学苏醒的进步。而非,书法艺术本体语言的创新与发展。直到近十年来的书法创作,对书体形式美的探索,大于对书法生命精神蕴涵的追寻。当然,这一问题不是一时可以解决的。在传统的书学中,对用笔、结构、章法,以传统的美学观,把它总结为用笔的美,结构的美,章法的美,三者的统一被认为是意境的美。基本上是停留在形式、符号、主体,书艺本质论的范畴上的。对书法艺术,还是以形式美来审视的;这一观点,是基于汉字符号论的视角来看待的。它的代表性人物金学智先生,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认为:“书法可说是重在表现形式美的艺术,因此,应该强调,书法美学应该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书法形式美的问题上”。14(《书法美学谈》)而对书法主体视角的审视;“人的主体生命的线文符号化”,这一论点已近书法审美主体边缘,他们所理解的“书如其人”的“人”,更靠近性情层面,也即人的自然情性,非后天修养性情,金学智先生是这样认识的:“书法美在特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可能表现书法家的主体情性,但表现书法家的主体人格则较为罕见。‘书如其人’说的不合理成分,最突出的是把‘人’狭隘地理解为伦理学的‘人’即人格,其流弊是需要一论的。”15这与传统的文论是相违的,也是偏颇的。道艺与人格的沟通,在审美中有其深刻的意义,历史上许多大书法家:“在道德境界熏陶下产生了许多超常意志的人格与伟岸动人的精神境界。”16
书法作为文化艺术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可能超越人伦文明,必然是文化的一部分。因此,书法的主体精神必然要包括社会的人人的人格精神,它与天人、物我是不可分割的,中国的审美观就是这样形成的,也是这样体认的,这在儒家的思想尤为突出,这就是,中国传统的“美善合一”的人格精神论,它已成为万古标程。当代书法缺少的正是人格蕴涵的精神,这也是书法理论界没有高度重视所造成的一个原因。现在正是我们重建当代书法人格蕴涵的时候了。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下面先说一下“人格”一词及与艺术的关系。人格通常地讲,就是作为社会的人人的道德品行在社会中的自觉表现,在传统美学中人格精神表现的尤为突显,它是由我们的伦理教育和宗法血缘社会的关系所决定的。因农业文明的建设和田耕民族的生活方式,在传统的人格精神发展中,我们的人格观是建立在儒、道思想和宇宙生生不息的自然观的基础之上的“天人合一”的人格精神。故此,我们的艺术精神所追求的上上境界,就是“天人合一”的无上境界。在书法艺术中这一境界得到了高度的统一与和谐的发展。古代书法理论很早就把书法艺术中形式的表现与人的生命形式比拟起来,来解释“书象”的拟人形态。对此唐太宗的论述最有典型意义:“夫字之神为精魄、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以副毫为皮肤,副若不圆,则字无温润也。”卫夫人在《笔阵图》中有同样观点:“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力,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这些论点实是以人的生命情怀,来检视书法艺术的精神意蕴的。所以,为什么书法家要修身、省吾,学养、胸次是书法家的立身之本,学养比技能更重要,如北宋大书法家黄山谷对苏东坡的书法做出的评价,就是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东坡简札,字形温润,无一点俗气,胸中有书数千卷,则书不病韵。”东坡有学问,所以书的品格就高。书的品格高下是建立在人格基础之上的,“去俗唯有读书”。一个书家不读书,不做学问,只能言为“书匠”。书家不读书,境界怎么能高?人格境界怎能完善和完美。所以我们的先贤对艺术的审美准则,推重的就是人格境界,袁济喜先生在《古代文论的人文追寻》一书中论述到:“中国古代推崇的人格境界,就是一种有着自我体认的道德意识与坚定意志能力,达到了与天地并流,与宇宙合一的超越境界,这种境界也就是审美所揭示的超我之境,是介于现象与实体之间的神圣信仰。中国传统美学始终围绕着造就这种高尚人格的建设而展开,中国传统美学直接将审美与文艺的激活与人格建设相贯通。离开了人格底蕴,中国传统美学也就失去了灵魂。17
当代书法整体观来缺少的是“书卷气”,也就是时下所言的“学术性”。当然,两者之间有其殊异,但所追寻的人文情怀是一致的。书卷气是由人品、胸次、学识、游历、士气多方因素构成,是人在社会存在中人生历练的整合;它由儒家入世精神的理想的人生观,道家出世思想的清静无为观,及佛门禅宗觉悟的净虚超脱观,这些相互融和相互对立的思想,必然会形成一种人生观在作品中折射,并不经意地在作品中凸显出来。在我们传统的艺术审美理念中特别强调书画艺术的“书卷气”,这“气”其实就是一种人格精神的突显,并说明它是在后天的学习所得。书法的至高境界要靠深厚之内蕴,宋人黄庭坚论书有曰:“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贤之学,书乃可贵”。现在的书法从业者,大多数都不读书、不做学问,只是在点划之间演绎变化,甚至以扭曲之笔在追崇时尚的病态书体,以丑为美。其实,这是一种心态之病,到不是治学之本,于书法创新于事无补,这也正是人们所言的“时代病”。有的甚至把“洋”文符号的笔意加进“创新”中来,言其为书法创作的创新性……
近来看一媒体报道,有两个年轻人在闲话比谁用的洋货多,一曰他有日本货、美国货,一曰他有韩国货、德国货……这是否有点民族心理的缺失和民族自信心的缺失?我认为,我们的时代需要重塑民族自信心,最重要的就是中国人人格精神蕴涵的重建,也即我们民族文化精神的重建。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民族文化的重建和民族文化的超越的问题,书法艺术创作在当代也面临着如何调整与转化的问题,著名文化史学家余英时先生曾撰文说:“基于我们今天对文化的认识,中国文化重建的问题事实上可以归结为中国传统的基本价值与中心观念在现代化的要求之下如何调整与转化的问题。”18于书法而言,传统的书法美学观在当下的社会情境中,我们如何梳理,如何厘定,如何从农业文明的审美观念中转化到现代大工业文明的社会审美中来的问题。因工业社会时速的飞快发展,人们对物质的追求有其时尚性的需要和倾向,这必然给人的审美带来以“时尚”的视角来审视“时尚”的事物,当代的书法创作正与这一“视角”遭遇。以此来做为审美原则,有时是自觉的,有时是不自觉的,据我所了解更多的都是不自觉的审视。持这一视角的人,数量还是挺大的。当一门传统艺术其审美理念的传统原则受到挑战时,其结果必然是一种文化的悲哀。哲学家克拉孔曾指出:“一个社会要想从它以往的文化中完全解放出来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事。离开文化传统的基础而求变求新,其结果必然招致悲剧。”19特别是近年来有人提出“书法的世界化”;一是书法向全世界推广,二是书法创作中引入外国的字形符号的创作。我认为,这些都是很荒谬和滑稽的事。科技无国界,艺术文化是民族性的。中华文化书法艺术虽然永远都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中,但我们通观一部中国书法发展史,你就会明确地发现没有任何一个时代可以尽弃前代的书法发展传统而重新开始建立一个新的书法体系。我们可从甲骨文、金文、石鼓文、大小篆、隶书、魏碑、唐楷、行草书中得出一个结论,几千年来的书法发展有其内联性与关联性,谁也不可能割裂它的内在关系。
当代书法价值观的重建,应建立在人格蕴涵基础上。以社会主流观而言,我们的艺术是“为人生而艺术”的价值观。正因为对人的充分的肯定,儒、道精神在相反相同中,异趣同归,都交结在这一点上,对人格精神美都做出了充分的肯定,《论语·子路》有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中国书法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都是以“内省”的形式发展的,“内省”的形式是以“内美”的追寻为基石的,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勤礼碑”,都是书法艺术“内美”的典型之作,它之所以能流传千年兴此不衰,就在于它“内省”的精神影响着来者。“内省”是一种人格的力量在支撑着道德体系,它是书家以自己的力量来完成人格的教化作用的(即儒家主张的“先养后教”观),在教化作用下达到“个我”与社会的谐和。如果放大到整体的社会和众体的人,儒家在政治方面的这一教化,“何以成为儒家在政治上永恒的乡愁”?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我们历史上经典的书法代表作品,被流传与认可的一个关键所在,就在于“个我”与社会的存在中其精神层面与历史是和谐的、是统一的,它倡导的是“天人合一”的价值观。因此,从晋人“二王”书风的范本检视,书家个体欲望在社会存在中得到了最大的满足,同时也不失与社会价值观的统一,这种人格精神在书法艺术中的建立,是书家修为“内省”自觉的实现。美学家敏泽先生曾说:“强调‘内省’,不仅成为后世道德体系的基石,而且,对于中华民族心理、文化内向性格的形成,都发生了重大而长远的影响。”20
前几年,有一位有影响的书家字越写越“纵横”,有螃蟹的姿态,有人把它称为“扁体”,据说他的作品市场挺牛的,随着腰缠的膨胀字越写越向两边膨大,似乎像个田野郎横在道中与人比胳膊膀子粗细似的,我曾撰文批评过这一现象。现在想来这不是书法界一两个人的个人行为,它是一个时代的俗文化现象,这一弊病的深刻根源就是对中国哲学中审美精神的无知所至的;我们的哲学精神追求的是“内向”的博大精深,追求的是浩阔幽深的“内敛”的灵府精神,是一种“温柔敦厚”的经过儒家诗教后形成的一种自觉的文化人格精神,如《礼记·经解篇》所言:“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在数千年来的正统思想中,“温柔敦厚”性格是儒家的一种最高的人格境界。修为好的书家能将深层的文化修养与人格修养相互结合,在创作中能做到“发而皆中节”,而不是一时喜怒哀乐之下剑走偏门,元代理学家郝经认为,当人的“内心”修养达到一定高度时,就会“常和而不悖”,人格精神得以升华,心中平静如止水,澄澈如明镜。它的本质就是“中和之美”的审美精神在书法艺术审美中不期然而然的高度的统一,这也是一以贯之的书法审美的千年原则。“任何一个创作者,由于受到气质和地域的限制,总是滑向一面,或左或右而有所偏胜,或偏于沉着屈郁,或偏于奇拔豪达。21失之偏颇皆会偏废“中和之美”的精神。在浮躁的世风下,切记,“先讲形质,后追性情”,不可一任性心,横书纵书,这样才能做到,“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
细究根源,造成当代书法宗派林立的现象,各种书体泛滥,一是学术思想贫困,二是近百年来我国没有一个持续不断的文化建设的运动(从辛亥革命计)。中国传统中的基本价值观念与当代改革思潮下的书法审美的价值观如何统一?如何协调?这是当代书法人格蕴涵重建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的“为人生而艺术”的精神,是与西方“为知识而知识”的精神是大相径庭的,近三十看来我们在书法实践中很多的失败,为我们的人格重建工作做出了重要的启发,余英时先生认为:“文化建设必须立足于学术思想的深厚基础之上,这是需要坚韧的精神和长期而艰苦的努力才能获得的”。22很多人都在感叹,为什么我们这个伟大时代经济飞速发展,国泰民安的社会,怎么没有大书家出现?林散之之后又会是谁呢?三十年来我们在做着“临渊羡鱼”的美好之梦,而少有人去做“退而结网”的具体工作。
当代书法人格蕴涵的重建,我认为,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进行:
一是,书法精神的重建,不能简单的依赖政治力量,主要靠民间独立思考的独立的人格精神去生发,当然它不是绝对地拒绝政府的参与行动。我们知道历史上重要的文化运动都由民间发起,孔子游学、六朝玄学、宋明理学。“学术和文化只有在民间才能永远不失其自由活泼的生机,并且也唯有如此,学术和文化才确能显出其独立自主的精神,而不再是政治的附庸。但是这并不表示学术与文化必然是和政府处在对立的地位,或与政府不发生任何关系。”23。
二是,书法精神的重建,它是传统的大文化精神与当下工业社会中经济价值,在新文化重建中其价值的转变,怎样更合于当下的社会情境又不泯灭传统价值观念中的精华。历史上优秀的书学思想,它为我们今天的创新起到了文化积淀的重要作用。没有传统的书法创作,是肤浅粗疏的潮流浪花。浪花有时很美,但它只是瞬间的一现,既不是经典,也不会经久存在。书法创作没有传统便没有书法历史的进步可言,因为,书法创作的文化它是与历史之间有着连续性的,文化与历史发展是一体的。
三是,书法精神的重建,在当下的社会情境中当代书法的重建绝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旧书法的翻板与复兴,也不是西方艺术思想引入书法创作的实践中来的简单的尝试。有学者认为:“自清末以来,中国思想界就一直处在一种不健康的急迫心理的压力之下。”其实,东西方因文化差异、宗教精神殊同,在艺术的审美上必然形成两种理念观。当代书法精神的重建将来必有自己审美思想的自成体系。当然,这是一个漫长而寂寞的工作,现在外面的书坛太精彩,名与利时刻都在向我们的书家们微笑着。行文至此,我想起余英时先生告诫学人的话:“献身于学术思想的人永远是甘于寂寞的工作者,他们必须从热闹场中‘退’下来,走进图书馆或实验室中去默默地努力”。24中国当代书法人格精神的重建,是要靠那些“退”下来的人们来完成的。
备注:
1、2、《美学三书》 李泽厚 安徽文艺出版社 1999年1月版 140页
3、14、15、21、《审美语境篇》 上海书画出版社 2000年12月版 258、363、390、418页
4、《书法传统与现代论纲》 西中文 河南美术出版社 2004年2月版 145页
5、6、9、16、17、《古代文论的人文追寻》 袁济喜 中华书局 2002年12月版55、56页
7、11、12、《中国书法批评史》 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2002年2月版 164、163、164页
8、《审美价值的本质》 列·斯托洛维奇
10、《中国书法文化大观》 金开诚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年 10页
13、《书法复兴的寻绎》 周俊杰 河南美术出版社 2004年2月版 422页
18、《文史传统与文化重建》 余英时 三联书店 2004年8月版 429页
19、22、23、24、《文化评论与中国情怀》 余英时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3月版 228、230、231、237页
20、《中国美学思想史》 敏泽 齐鲁书社 1989年8月版 1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