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届行书大展、全国首届草书大展征稿启事
全国首届行书大展、全国首届草书大展征稿启事
“全国首届行书大展”(以下简称行书展)、“全国首届草书大展”(以下简称草书展)是中国书法家协会立项主办的国家级大展。展览旨在促进我国行书、草书创作水平的提高和书法专业化发展,出新人、出精品。繁荣书法艺术事业。展览即日起开始征稿,拟于2006年11月中旬在浙江省义乌市举行开幕式,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征稿范围:
凡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的海内外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作品内容:
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句或自作诗文。
四、作品尺寸和形式:
尺幅不限,创作形式不限。
五、书体:
1、行书展作品:书体以行书为主(包括行草);
2、草书展作品:书体为小草、大草、章草等,草书展作品附释文。
六、注意事项:
1、投稿件数不限,勿寄裱件,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作者姓名、年龄、性别、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同时请在作品包装外注明“行书展”或“草书展”字样;
2、请勿在作品中夹寄现金,以免丢失;
3、作者要真实署名,投寄多次的或一次多投的请署名一致,勿写别名、笔名。避免一人多次入选;
4、限于人力,未获奖及入选的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稿,确需要退稿者,汇邮费和手续费30元;
5、来稿一律寄挂号信或邮政特快专递,以承办单位签字的邮件签收联为凭证。
七、评审费:
每件汇30元(海外汇10美元)。60岁以上作者免收评审费,但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八、截稿日期:
2006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评审、设奖
1、本届展览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2、行书展设一等奖6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9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3000元;入展作品500件。
3、草书展设一等奖2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若干名,奖金3000元;入展作品500件。
4、评审结束后,主办单位向获奖、入展作者寄发通知。
十、作者权益和待遇
1、获奖及入展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主办单位将向获奖、入展作品的作者赠送《全国首届行书大展作品集》《全国首届草书大展作品集》1册;发放奖金及获奖、入展证书,作品集和奖金、证书在展览开幕后一月内寄出;
3、所有获奖和入展作品归承办单位所有,每件作品由承办单位支付创作费500元;
4、凡寄退稿费的未入展的作品一律退稿,如有作品丢失,由承办单位赔偿;
十一、凡投稿者视为认可以上条款。
十二、收稿和汇款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7层龚燕女士收
邮编:322000
联系电话:0579-5182812
十三、展出日期
2006年11月中旬在浙江省义乌市展出。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0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