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三届篆刻大展征稿启事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讴歌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篆刻艺术魅力与当代浙江篆刻艺术的创作实力,挖掘人才,推出新人,促进创作,进一步推动篆刻艺术的繁荣与发展,使浙江篆刻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将联合举办浙江省第三届篆刻大展,有关征稿事宜如下:
一、大展组委会
主办单位: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浙江省书协篆刻创作委员会
宁波市北仑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宁波市书法家协会
宁波博物馆
名誉主任:
朱关田 陈利幸
主 任:
鲍贤伦 华伟
副 主 任:
陈振濂 王冬龄 祝遂之 赵雁君 朱元更 吴 莹 白 砥 张 索 叶 苗 何 薇
委 员:
汪永江 戴家妙 胡茂伟 沈 伟 沈岩松 楼建军 胡小罕 蔡 毅
王 波 姚建杭 沈 浩 宋 涛 吴 舫 沈金加 斯舜威 江 吟
李章庸 袁长寿 王 迅 毛嘉仁 贺 能 楼宏斌 钱 路
办公室主任:
蔡 毅(兼) 王义骅
二、征稿范围
1、定向征稿:邀请浙江篆刻名家参展
2、公开征稿:年满18周岁以上的浙江籍或客居浙江、在浙江工作的篆刻家、篆刻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内容以健康向上的名言警句为主。其中一方须以“万山红遍”为创作内容。
2、作者应投近年来未发表过的新作6—8方印蜕、附两方以上边款,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粘贴成印屏(展览专用),尺寸为45cm×68cm或33cm×136cm(竖式),自行题签设计,用铅笔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另一份(出版专用)请粘贴在16开白纸上,并在下面用正楷注明每方印章的释文、作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3、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不收评审费。
4、来稿作品一律不退,敬请谅解。
5、主办、承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拥有出版权。
6、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入展者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四、征稿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1年5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地址及展出时间、地点
收稿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明路宝奎巷五号高丽使馆(信封上请注明浙江篆刻大展稿)
邮政编码:315010
收稿人:姚 渊
联系电话:0574—87176618、87700508
展出时间地点:首展将于2011年6月初在宁波北仑区展出,随后移至宁波博物馆展出;7月1日前后在浙江美术馆展出。
六、作品评审
1、本届大赛设一等奖5名,每人奖金3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金2000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金1000元;入展作品200件,入选作品若干件。获奖、入展作品将编入《浙江省第三届篆刻大展作品集》,并在开幕式上发行。
2、由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作品进行评审。
3、对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及《浙江省第三届篆刻大展作品集》一册。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作者需用实名投稿,禁止化名重复投稿。
3、本征稿启事的解释权归“浙江省第三届篆刻大展”组委会。
浙江省第三届篆刻大展组委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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