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德锋:中国书法该不该上春晚?能不能上春晚?
时常听到和看到一些关于中国书法与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联系起来的话题。对此,我也产生过一系列的疑问,即中国书法应不应该上春晚?能不能上春晚?估计不同的人会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产生不同的看法。新时期以来,在一些专门的电视频道上,书法电视大赛之类的活动倒是并不鲜见,但纯粹以展现中国书法艺术魅力为主的主题性节目,却的确从未登上过春晚的舞台。说起来这也是一个十分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大家认为中国书法是最具东方特色的民族艺术,一方面却又始终把书法拒之于春晚的大门之外。这里面自然有很多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如果说春晚是“下里巴人”,可知识阶层的文化精英也在关注;如果说春晚是“阳春白雪”,但春晚更多为普通老百姓所喜闻乐见。本山大叔在春晚“卖拐”,一卖就是3年。观众文化层次不同,则对此褒贬不一。但无论如何,春晚的受关注程度却始终势头不减。书坛一直推进书法进万家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宣传普及中国书法,提高中国书法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审美水平,美化人们的生活环境,丰富大家的文化生活。既然如此,何不整合资源,让中国书法上春晚呢?!尽管春晚节目里边也曾有过演出明星写毛笔字的镜头,但毕竟不是那种专业的书写,而是作为一个极小的情节出现,还不能上升到书法艺术的层面。
当然,作为春晚,其策划者考虑的主要是节目的看点和“冲击力”,要能最大限度吸引观众的眼球,惟其如此,才能把各种利益最大化。而且,但凡要上春晚的舞台,则必然要有出色的表演天赋和舞台功力,而很多人往往认为书法是不可表演的。觉得书法一旦和表演挂起钩来,似乎就滑向了低俗的泥沼。但一系列事实告诉我们,书法其实还是有很多社会空间可以拓展的。
试想,如果在春晚上安排一场精彩的书法表演,其关注力度绝不会低于其他节目。如果固执地认为书法是不可以表演的,那纯粹是无稽之谈,也是对史实的无知。正如文化学者、书法评论家李廷华先生一篇专论当中所指出的:“中国书法经过几千年传统发展,又经过了几十年现代恢复,每行走一步,都与展示和传播手段的改变息息相关。从碑、帖、印刷品、录像、视频,从原始农耕时代到工业化时代,传统的书法艺术传播方式都是将其完成形态展示与流布。”他在这篇文章当中客观地论述了书法的传播方式和过程,读来颇令人信服。关于书法表演,李廷华先生在此文中进一步指出:“俞伯牙抚一曲《高山流水》,只是对钟子期表演;王羲之写《兰亭序》,是对那参与修禊的多人表演;颜真卿写《祭侄稿》可能不是表演,但他与怀素等人聚饮作书必然是表演;苏东坡写《 寒食诗》可能不是表演,但在西园雅集时,他与黄庭坚、米芾等人对面挥毫就是十足表演。中国书法艺术从来就有表演的传统。”我觉得,李先生所阐述的这一切,才符合历史的真实。扩而广之,如果一个书法家具有精深的传统功力和表演天赋的话,完全可以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精彩的书法表演。即便登上央视春晚的舞台,也是可以的。不仅不应对此轻加非议,还应当给予充分的认可和大力的支持!
央视春晚作为我们国家最大也最具有传播力度的艺术平台,理应加大对中国书法的宣传力度。而书法界人士也应当改变惯常思维,转换观念,与时俱进,不要再给中国书法加上太多的“紧箍咒”。应当开放思维,与时俱进,这与党和政府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方针政策是互相一致的。当今书坛,既然有那么多的政府高官喜欢书法,就应当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宣传普及中国书法和扩大中国书法的生存空间尽一点应尽的力量。春晚的式微无疑表明,春晚现有的文艺节目和演出方式已经形成一种相对僵化的模式,很难获得新的实质性的突破。而如果应用开放的思维,把中国书法进行巧妙而不失文化艺术品位的整合之后,搬上春晚的舞台,充分发挥广大书法家的聪明才智,肯定会受到广大观众的喜欢,会由此形成一个新的亮点。果真如此,那不仅对春晚本身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对中国书法的传承与弘扬也必将大有益处。
我们其实不必一概而论地把书法现场表演与行为艺术等量齐观。我认为,书法现场表演确实是和行为艺术有一定联系,但关系并不是太大。要把江湖杂耍式的书法表演和精湛的现场表演区别开来,更要把刻意的哗众取宠和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区别开来,因为二者之间有性质上的不同。江湖杂耍式的书法表演一般缺乏精深的传统书法功力,而且搔首弄姿,故作高深,不仅创作过程俗不可耐,而且最后所完成的那件具体的作品也没有任何艺术欣赏价值。刻意的哗众取宠,无非是骗取他人钱财,据此混口饭吃,而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艺术表演行为则不仅具有文化艺术事业建设上的意义,也具有相应的社会教化功能。如果对此不加以辨别,武断地将任何形式的书法表演都视之为是低速无聊的行为,进而一棍子打死,则有失公正,也与书法的历史事实不相吻合。
但关于春晚和书法的话题,毕竟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我想说的是,当下中国,正面临着雅俗文化的激烈碰撞,面临着文化的解构和重建。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一大批乃至一代文化学者、艺术家去开拓创新,去做一些普及和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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