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与升学挂钩 江苏省审核中小学竞赛项目
据《江南时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对申报的2007年竞赛活动项目进行了审核。省教育厅相关人士称,江苏将继续严格控制面向全省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总量。义务教育阶段不举行面向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活动。任何竞赛活动不得与升学挂钩,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
据了解,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文件规定,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五项奥赛和“三模一电”比赛、发明创造比赛、电脑制作活动,仍按惯例组织进行。除此以外,江苏省范围内的中小学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全国性的竞赛活动。有关人士强调,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也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否则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相关人士称,凡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行要求学校和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各类竞赛活动一律不允许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学生用品,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
江苏省教育厅表示,如发现在实际操作中不按原报批方案执行的(如扩大竞赛范围、乱收费、指定用书、推销商品等),要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纠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活动项目,并严肃查处。如发现违规组织竞赛活动的情况,请及时与教育厅基教处联系,电话025-83335611。(华中文 王琦)
附件:2007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
1.第十九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全国中小学生(江苏地区)“金钥匙”科技竞赛,主办:省文明办、省科技厅、省科协;
2.第七届青少年电子技师认定活动,主办:省科协;
3.第十四届青少年科技模型竞赛,主办:省科协;
4.第十二届珠算式心算能力比赛,主办:省财政厅;
5.第七届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主办:江苏省健康教育协会;
6.全省第六届“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主办: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
7.第七届高中生作文大赛,主办:江苏教育报刊社;
8.全省第六届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主办:江苏省电教馆;
9.全省中小学生硬笔(软笔)书法展示赛,主办:省教育学会书法专业委员会;
10.全省中小学生诗歌诵读竞赛,主办:省诗歌协会、省教育学会校园文学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