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龙杯”第五届北京电视书法大奖赛征稿启事
由北京市文联、北京书法家协会、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中国国际台电视中心、闽龙陶瓷艺术馆共同举办的“闽龙杯”第五届北京电视书法大奖赛从即日起开始征稿。
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中国国际台电视中心将在10月份黄金时段对本次大奖赛的决赛、颁奖晚会进行全程录播。
本次大奖赛以传播民族文化、展示书法魅力,推出时代新人,推动书法艺术的普及与提高为主要宗旨。
一、征稿范围
采用北京市范围公开征稿的办法,凡长期工作、居住在北京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含在京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欢迎各级书法组织集体投稿。
二、分组办法
本次大赛分成人和少儿两个组别
少儿组: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岁)的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投稿。以市、区、县少年宫,少年活动中心为单位集中选拔后报送的作品免初评。
成人组: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岁)的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以各区、县、行业书法协会为单位集中选拔后报送的作品免初评。
三、比赛方式
总原则:以书法技艺比赛为主、综合素质考评为辅的原则进行。评审考核中,作者的书法技艺约占90%,综合素质约占10%。
1.书法技艺比赛:书体包括篆(篆书、篆刻)、隶、楷、行、草。
2.综合素质考评:
少儿组:以古代名碑、名帖和古代书法名家基础知识为考评内容。
成人组:以书法知识、文化知识为考评内容。
3.比赛分初评、复评、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初评、复评时间:8月底—9月中旬
复赛时间:9月下旬
决赛时间:10月
复赛内容的书法创作以规定内容为主,综合素质考评闭卷笔试,按两类成绩相加总成绩的排名,确定获奖和进入决赛名单。
决赛的书法创作内容以组委会规定的内容为主,采用现场书写的比赛方式。综合素质比赛采用现场抽题口答方式。按两类成绩相加的总成绩和复赛成绩排列名次,确定大奖赛一等奖中金、银、铜奖名单。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以歌颂祖国、健康向上、富有新意的内容为主,欢迎自作诗词、楹联,但要符合格律要求。
2.作品形式不限,尺幅最大不得超过6尺整纸,最小不小于2×2尺斗方。篆刻不少于8方,边款2方,贴成印屏(尺寸不超过2×2尺)。作品以竖式为宜。
3.作品中有错字、漏字、繁简混用或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4.所有参赛作者均须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内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北京书协会员请注明会员证号。请务必于信封左下角注明“第五届电视书法大奖赛作品”字样及参赛组别。
5.草书、篆书(含篆刻)另附释文。参赛作品一律不要装裱。
五、奖项设置
本届大奖赛少儿组和成人组,各设一等奖12人、二等奖24人、三等奖48人。
两组一等奖获得者进入电视现场录制环节,决赛各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6名。
大赛特为不满6周岁的入选儿童、80岁以上的入选老人和入选的外国友人设立专门奖项。
为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特在电视决赛中设立群众答题奖和参与奖。
为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设立优秀组织奖和园丁奖。
六、奖励
1.为一等奖获得者颁发奖金、奖杯、证书。
少儿组:金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3000元;银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2000元;铜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1000元;优秀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500元。
成人组:金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5000元;银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3000元;铜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2000元;优秀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1000元。
2.为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并赠送由组委会编辑出版的《“闽龙杯”第五届北京电视书法大奖赛获奖及入选作品集》。
3.为优秀组织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1000元;园丁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500元。
4.为群众答题奖和参与奖颁发纪念品。
5.少儿组获三等奖以上奖项者,作为具备加入北京书法家协会青少年部条件之一。成人组获三等奖以上奖项者,作为具备加入北京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其他事宜
1.限于人力,来稿作品一律不退。主办单位对大奖赛收到的参赛作品拥有出版权和所有权。
2.本届大奖赛不收报名费和参评费。
3.凡报名参加大奖赛的作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启事内容。
4.本启事解释权归“第五届北京电视书法大奖赛”组委会。
八、征稿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7月20日,以邮戳为准。超过投稿截止期限收到的作品一律视为无效稿件。
九、投稿地点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文联508室“闽龙杯”第五届电视书法大奖赛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66415600 (010)66047905
传 真:(010)66415600
联系人:杜彩玲 吕嘉仪
北京书法家协会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