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70后青岛市青年书法观念临摹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青岛市青年书法艺术成就,推动书法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青岛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70后青岛市青年书法观念临摹展”。青岛市青年书法家协会自 2009年8月30日成立以来,致力于广泛开展文化进社区、创作观摩以及文化下乡等活动,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并为青岛市文化社区建设和书法青年作者培养做出积极贡献。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展览理念
以独立创作为目标的临摹应当成为我们进行艺术学习的根本观念,如何高效而深入地发挥临摹的手段价值,成为今天考验当代书法家成功能力的重要标准。在现代观念下,临摹不再限于通过逼肖式的表现能力,还应该主动超越临摹对象的界限,注入自己的创造精神,把临摹过程本身当做是观念形成的前期准备和物质积累,达到方法和观念上的高度自觉。在这样的认知下,我们提出的“观念临摹”概念,更强调观念上的主动驾驭,以临摹对象作为我们的基本素材,在深入理解的更高层面上进行主动的提取和有意识的发挥,最终体现出我们艺术个性和时代精神的灌注能力。因此,在原来的“临帖”展的基础上,提出“观念临摹”展的概念,体现了青岛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对学术性、时代性、创新性的明确追求和前瞻理念。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青岛市青年联合会、青岛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青岛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三.组织机构
1、组委会“70后青岛市青年书法观念临摹展”组委会由主办方、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
青岛市青年书法家协会主席团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四.作品投稿
1、投稿范围
1970年后(含1970年)出生的青岛市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投稿要求
(1)本次展览均收原作,要求必须以对传统书法资源的临摹为主体,兼以主观创作手段,体现书法的文化意味和艺术精神。
(2)规格: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六尺,全部为竖式。(册页、手卷除外)
(3)不收参评费。每位作者投寄作品件数不限,但必须有一件临摹作品。
(4)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不退。
(5)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须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另附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组委会将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终评通知、入展发布等工作。
(6)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将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证书,如因登记姓名不符导致证书不能发放,承办方不再重复发放。
3、入展作品100件左右。
五.展览时间
值青岛市青年书法家协会成立一周年之际,将于2010年8月展出。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部。
(2) 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青岛市青年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七、截稿日期:2010年6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青岛市信号山路25号 郭强 收,邮编:266003
六、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青岛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青岛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201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