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2017年5月10日截稿)
2017年云南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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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第十届文代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展示我省近年来书法篆刻创作优秀成果,激发我省广大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的创作热情,彰显地域特色和时代风采,进一步推动我省书法篆刻事业繁荣与发展,经云南省书法家协会研究,定于2017年在昆明举办“2017--云南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展览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览名称
2017--云南书法篆刻作品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云南省书法家协会
三、展览艺术委员会
聘请云南省书法领域专家组成“2017--云南书法篆刻作品展”展览艺术委员会,在云南省文联及省书协的具体安排下,负责展览的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审和监审工作(名单略)。
四、作品征集
1、投稿范围: 书法篆刻作品面向全省广泛征稿。
2、书法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标注出原作者及篇名,力求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性,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
(2)规格:充分发挥个人创作才能,书体不限, 规格不小于四尺整纸, 最大须控制在展厅功能之内 (高度不超过250cm,宽度不超过500 cm),竖式书写, 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篆刻作品要求:提供作品印屏,需附印边款两枚。原则上印屏尺寸不超过四尺三裁(69×46cm),竖式。
4、投稿数量
(1) 个人书法、篆刻作品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件,一次寄出,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2)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评审入选作品由承办方统一装裱。
(4)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2017--云南书法篆刻作品展》登记表。
五、作品展览
展览拟定于2017年6月在云南省美术馆举行,展出入选作品80至100件。届时将举办“2017--云南书法篆刻作品展”展览开幕式暨《作品集》首发式。
六、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参展作品由云南省文联及云南省书法家协会颁发入选证书。
2、非云南省书协会员作品入展者,作为加入云南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展览《作品集》在开幕式现场领取,入展证书在展览后一个月之内寄达作者;入选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3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限于人力, 未入选作者应征稿件一律不退。
七、征稿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5月10日结束,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4066号云南省书法家协会
邮 编:650201
联系人:张斌 13658801088,舒刚 13150757090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展览不评奖。
2、所有参展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真实创作,拒绝模仿、抄袭及代笔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
3、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4、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云南省书法家协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