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鲁金石杯”山东省大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征稿启事(2015年10月10日截稿)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书协:
为弘扬和继承中国的传统书法艺术,推动校园书法文化建设,并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学指导纲要》精神,提高全省大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培养审美情趣,提高文化修养,推动全省大中小学书法教育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度“邹鲁金石杯”山东省大中小学生书法大赛。
大赛将面向全省大中小学生广泛征集作品,并邀请著名书法家组成评委会,以《齐鲁晚报》、《山东教育报》、《中学生报》和山东教育电视台等媒体作为推广平台,力求将本届大赛打造成为全省书法界一次高水平的专业赛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教育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
协办单位
山东省教育电视台
山东教育社
邹城邹鲁美术馆
二、征稿要求
1、大赛分为小学、中学、大学专业与大学非专业组共四个组别。报名选手需用铅笔在作品背面注明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大学组需注明专业组或非专业组。所投参赛作品均不予退还。
2、书法作品书体形式不限,以竖式为主,草书、篆书需附译文,每幅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不需装裱。篆刻作品要求6-8方印,印屏不超过四尺。
3、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内容与字数无具体限制 。
4、稿件组织和数量:中小学组原则上以各市为单位宣传、组织并统一推荐作品,每市推荐作品数量,小学组、中学组书法作品均不少于30幅。大学组以各高校为单位进行组织并统一推荐作品,每所高校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50幅。
5、截稿时间:2015年10月10日。
6、投稿地址:山东省教育书法家协会,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邮编:250002,电话:0531-55630009 15165063412 ,联系人:刘老师。
三、奖项设置
各组别均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优秀奖80名并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优秀奖颁发纪念品。获奖作品编入《“邹鲁金石杯”山东省大中小学生书法作品集》并向媒体推介宣传。大学组获奖作者可作为加入山东省教育书协的参考条件,具体条件见章程。
四、主办权
活动主办方对全部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像、录像、宣传、出版发行的权利。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商定。
五、其它事项
1、获奖者要进行现场复试,凡是发现作者有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获奖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山东省教育书法家协会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