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年千字文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
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
书法报社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南京晨报
承办单位:
含山县人民政府
和县人民政府
当涂县人民政府
花山区委人民政府
雨山区委人民政府
金家庄区委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马鞍山市文化委员会
马鞍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书法报•老年书画》编辑部
《书法报•少儿书画》编辑部
执行承办:
马鞍山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安徽千字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文化产业促进会
艺术节组委会主任:
盛厚林 中共马鞍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晓焱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舟恒划 书法报社社长、总编辑
宗玉枢 南京晨报经委会副总经理
组委会秘书长:
王 平 马鞍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秘书长:
曹 峰 马鞍山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冯金城 安徽千字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瑞锴 南京晨报苏皖新闻中心主任
熊 飞 书法报社
南北朝时期,梁武帝命姑孰才子周兴嗣集王(羲之)字1000个,在马鞍山采石矶一夜编撰蒙学第一教材、中华文化之经典《千字文》。在《千字文》的流传过程中,历代名家多有染翰,如智永、怀素、宋徽宗、赵孟頫、文徵明等。他们的作品流传广泛,书体和风格各异,可谓千字千姿,既留下了墨宝,也传播了《千字文》。今天,马鞍山人将以古为新,古为今用,以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的形式谱写新的诗篇。在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的基础上,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与书法报社、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南京晨报将于今年11月举办第二届中国千字文书法艺术节。
全国老年千字文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作为本届艺术节活动内容之一——全国老年千字文书法大赛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大展评委会
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全国著名书法家组成。
二、征稿对象
年满58岁以上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为《千字文》或《千字文》节选;
(2)征稿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作品统一为竖式,4尺整纸以内。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3)作品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4)每位作者限投稿2件以内,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老年千字文大赛作品”字样,请勿重复投稿;
(5)所有作品均不退稿;
(6)征稿时间: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至2012年 9月15 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作品评审
由本次大赛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于2012年10 月在《书法报•老年书画》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评审地点:马鞍山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各奖安徽文房四宝一套(价值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8名,各奖安徽文房四宝一套(价值人民币6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安徽文房四宝一套(价值人民币3000元);
入展作品300件。
六、展览及颁奖
与千字文书法艺术节同步举行全国老年千字文书法大赛作品展及颁奖仪式。
七、编辑出版
编辑出版《全国老年千字文书法大赛作品集》,收入获奖、入展作品,与千字文书法艺术节同步发行。
八、作者待遇
(1)获奖作品永久收藏于中国千字文碑帖馆,并选刻部分作品进入千字文碑林,供参观游赏;
(2)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1册;
(3)获奖作品将在《书法报•老年书画》上刊发;
(4)特邀获奖、入展作者赴马鞍山现场参加千字文艺术节,在开幕式上参与书写《千字文》长卷活动,并于艺术节期间参加徽韵文化博览会、千字文文化之旅,在闭幕式上观看精彩的黄梅戏演出等活动;
(5)获奖证书、作品集除在展览现场颁发外,其余未到场者将在开幕式后2个月内寄达作者。
收稿地址:(243000)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开发区佳达工业园行政楼1号 千字文书法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收稿人:关玉卫 电话:0555—2218898(传真) 0555—220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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