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七届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启事(2018年9月30日截稿)
湖南省第七届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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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中国文联第十次文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部署,繁荣湖南文艺创作,推动湖南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展示当代湖南书法篆刻创作水平和艺术成就,引领湖湘书坛创作方向,激发湖湘书法创作热情,倡导“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开展湖湘当代书法篆刻发展趋势、风格流派、创作思潮、技法探索等领域的学术研究,推出湖湘书法名家,打造湖湘书法名品,特举办湖南省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
本次展览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湖湘文脉,陶铸时代审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
湖南省书法院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湖南省公民或工作、定居于湖南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并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一律竖式,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省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一次性邮寄,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退稿
凡需退稿的作者,请在投稿时按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60元人民币的标准从邮局汇款给省书协收稿人,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优秀作品、入展作品展览结束后由各地州市书协统一领取。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刻字照片、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三、评审
1、由湖南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次展览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220件左右,优秀作品30件左右。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将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3、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省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湖南艺术网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5、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四、展览
展览定于2018年底在长沙举行,届时将展出全部优秀作品与入展作品。
五、出版
湖南省第七届书法篆刻展开幕式之前出版《湖南省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优秀作品作者与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具备加入湖南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9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27号
邮政编码:410001
联系人:吴萍
电 话:0731-84582633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