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学新学期全面开设《习字与书法》课程
天津市教委昨日下发《2009~2010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根据国家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要求及本市具体情况,对义务教育学段课程计划做出安排。其中明确规定本市小学必须开设《习字与书法》课程,并组织好学生的社会实践。
根据天津市教委安排,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于8月31日开学,2010年2月1日放寒假;第二学期于2010年3月1日开学,7月12日放暑假,全学年52周。在此期间,全市义务教育学段,学校要认真开设好地方课程:小学段开设《快乐英语》、《天津与世界》、《发现与探索》等;初中段开设《心理健康》、《生活科学》、《法制天地》和《社会职业》等。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写字训练,提高书写能力,市教委特别要求义务教育小学段1至5年级开设地方课程《习字与书法》,学校每天应安排15至20分钟写字教学与训练;其他年级也要结合日常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加强写字训练。
另外,各学校还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开设,每学年必须保证小学1至3天、初中5天的集中社会实践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军训基地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劳动、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高中各年级也应安排好综合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