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章程
2003年创办的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简称北京双年展),由国务院批准立项,政府出资,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美术家协会共同主办,是中国《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重点扶持的知名品牌文化活动。北京双年展已在2003年、2005年、2008和2010年相继举办了四届,参展艺术家累计2000余人,观众累计达百万。北京双年展作为国际文化交流的平台,采用中国策划委员会团队与国际策展人结合的策展方式,坚持构建和谐世界的策划理念,参展作品以绘画和雕塑形式为主,在当代世界艺坛的影响力日益增强。
一、展览名称:2012·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简称第五届北京双年展)。
二、展期、展地、作品件数
展期:2012年秋(待定)
展地:中国北京•中国美术馆
展出作品约600件。
三、展览主题
主题: 未来与现实
主题释义:
美好的未来永远是人类的梦想。
可能的未来立足于脚下的现实。
对于未来的展望一直是古圣先贤的理想寄托,代表性的经典著作有中国古代的《礼运·大同篇》、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和英国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等等;对于未来的描绘也成为艺术史上的重要篇章,在每个时代都有鲜明而生动的印记。当代中国走向未来的姿态举世瞩目,中国也正需要了解一个走向未来的世界。
我们当下的现实世界并不理想:生态危机、地震、海啸、核污染、战争、宗教冲突、恐怖袭击等天灾人祸,时刻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也威胁着人类的未来。这些人类与自然的紧张关系以及不同文化之间的矛盾冲突,所引起的对未来的普遍焦虑,更构成了对可能的未来探索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未来是现实的结果,现实是未来的起点。未来有着无数的可能,是走向友好相处、发展繁荣的“和谐世界”,还是生态破坏、家园荒芜的“世界末日”,取决于我们自己的现实选择、态度和行为。消除现实灾祸,重建走向未来之路的基础,全球人类携起手来共同建构和谐的世界,努力创造美好的未来,这是我们包括当代艺术家明智的选择和神圣的责任,这是当代艺术崇高的精神使命。
“未来与现实”这一主题把未来的精神追求与现实的人文关怀结合起来:面对未来,当代各国艺术家可以自由地驰骋理想,放飞想象,不仅可以有对于美好将来的畅想,也可以有基于未来观念之上的对现实生活的洞察;既可以从容借力传统的样式,把握视觉艺术的本质,凸显艺术家的独特体验和发现,也可以着力艺术语言的探索,实现形式拓展方面的创新,为艺术表现打开新的天地,共同构筑一个超越现实、走向未来的异彩纷呈的艺术世界。这个艺术世界记录着当代人类为了走出现实的困境、创造美好的未来而艰辛跋涉的足迹,也寄托着亘古人类永远的梦想。
未来无限,艺术无限!
四、参展艺术家与作品要求
北京双年展参展作品来自世界五大洲,遴选各参展国具有影响力的艺术家及其代表作品。展览以绘画和雕塑作品为主,也可吸纳一定数量的平面影像、综合材料及装置类的作品。
1、北京双年展的国内外参展作者由特邀和自由应征两部分组成;特邀中外艺术家名单由策划委员会确定;应征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征集。
2、参展作品应为近5年来创作的,应注重美学品位和艺术质量。如参展作品已被代理或收藏,由作者负责与代理或收藏方进行具体沟通。如沟通未果,导致无法来京展览,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作者不得擅自更换入选作品,更换作品需经策委会通过,策委会有权拒绝更换作品。不接受纸上综合印刷品。
3、绘画作品尺寸不小于1.2×1.2m(含画框),不大于3.0×3.0m(含画框);雕塑类作品最小尺寸为50×50×50cm,最大尺寸为200×200×200 cm,单件作品重量不能超过150 kg,各部分需衔接牢固,整体不褪色、不变形、质地结实。其他形式作品视具体情况另议,如有特殊要求,参展作者需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4、组委会有权拒绝与作品信息表不符,超尺寸及重量,有噪音,散发有害气体,漏液,无法运输,无法布展,或被认为对观众有危险的作品布展。
五、参展办法及有关日程安排
1、每位作者提交2-5件作品的图像资料供评委会评选,并须填写统一制定的参展作者登记表及作品信息表,表格可从北京双年展网站(见“十二、联系方式”)下载或从北京双年展办公室免费领取。
表格填写务必清楚,不漏项,国外参展作者(华裔除外)用英语填写。报送材料逾期将不被接受。
作者登记表请附2寸彩色个人照片2张及同版电子版个人照片,电子版照片不小于1M。
2、2011年12月15日之前将手填并亲笔签名的表格(有条件者可同时电脑填写一份,发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bjbiennale@yahoo.cn)及所提交作品的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为12寸,雕塑作品每件应配不同视角的照片3张,照片背面应注明相关信息:作者、题目、尺寸、材质、年代等,组装作品要有清楚明了的安装图)、光盘(作品电子版照片不小于4M)、反转片(120型号,标明作品基本信息、正反面及上下)寄到北京双年展办公室,供评委会评选。
所有参选资料存档不退。
3、无须交纳报名及参展费。
4、2012年2月上旬,评委会依据照片及反转片对所有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另行通知并在北京双年展官方网站公布,同时,组委会将向入选作者寄发邀请信等,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入选作者应将相关回执签字后在2012年5月1日之前寄回组委会。
5、组委会保留以下权利:自由展示获奖及入选作品,对参展作品进行自由拍照并公开免费使用照片,公开免费使用作者署在报名表及网站上的个人信息。
六、参展作品装裱、包装、运输与保险
1、组委会负担国外参展作品的往返运费,国内参展作品组委会只负担退件费用。
2、绘画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油画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不应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版画及水彩画、粉画作品的镜框不应使用玻璃镜面,可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板;雕塑作品如对展台有特殊要求,请作者自行准备;其它媒介的参展作品另议。
3、国外作品往返运输保险费由参展作者自行承担,作品在展览期间的保险由组委会统一投保。
4、组委会将及时告知国外作者已确定承运的运输代理公司。2012年5月31日之前,国外作者须将按要求包装好的参展作品交给组委会指定的运输代理(组委会提前将作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告知运输代理),包装箱外需写清组委会告知的参展编号,包装费作者自理,运输代理不负责上门取件。
2012年8月31日之前,国内作者须将包装好的参展作品寄至组委会指定地点,包装箱外需写清组委会告知的参展编号,须是“门”到“门”的运输性质,作者自行承担作品来京运费,回程运费由组委会承担。
入选作者需按照入选通知将对应的作品按时起运或交给运输代理,不能擅自更换作品,否则组委会有权拒绝接收。如入选作品不能按时交给代理或运至组委会,组委会对在此情况下造成该作品无法展示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未入选作品被作者自行运至组委会或展场的,组委会概不接收,且不承担该作品的代管、退件等任何义务。
5、所有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或其他变化,或在自行运输过程中使作品受损,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参展作品由组委会负责退件。国外入选作品未通过指定运输代理而送至组委会的,组委会不负责退件,确需组委会退件的,需在2012年5月1日前与组委会商议。
七、作品集及宣传品
1、作品集:彩色精印635mm×965mm,1/8。除所有参展作品外,还将收入作者简介、作品说明等文字内容。每位参展作者获赠一本。
2、导览册、贴心手册。
3、彩色海报。
4、请柬(分开幕式、酒会、研讨会三种内容)。
八、研讨会及文献集
1、展览开幕后举办为期1天的同声传译(英法文)国际研讨会。
2、邀请策划委员和中外参展者及海内外有影响的批评家、策展人、学者、编辑等参加。
3、议题围绕展览主题确定,如“灾变与重建”,“和谐共生”等。
4、研讨会方式:(1)圆桌会议或国际惯例式的计时演讲、答问会;(2)对讲人论辩、答问会。
5、会后出版研讨会中英文文献集。
九、设 奖
由中外艺术家、策展人及评论家组成国际评审团于展览开幕前评出最佳作品奖、优秀作品奖及中国青年艺术家作品奖等奖项,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公布。
十、证 书
组委会将分别颁发入选证书和获奖证书。
十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美术家协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具体实施。
后援单位:(待定)
协办单位:(待定)
鸣 谢:中国驻参展国大使馆、参展国驻华大使馆、参展国合作机构
组织委员会:
第五届北京双年展组织委员会,由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若干人组成,协调主办单位、后援单位、协办单位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全面负责领导第五届北京双年展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
人员待定。
策划委员会:
由主办单位负责人、艺术家及所聘请的国际策展人组成策划委员会,发挥群策群力的集体智慧,全面负责展览筹备和展出的学术性工作,包括推荐中外特邀作者,确定入选作品,研讨会的策划和作品集、文献集的编辑工作等。
顾问(4名):
靳尚谊 邵大箴 袁运甫 钱绍武
总策划(4名):
冯远 刘大为 王明明 吴长江
策划委员(18名)(依姓氏笔画顺序)
丁 宁、王 镛、卢禹舜、田黎明、刘 健、刘进安、李象群、吴为山、杨飞云、张晓凌、杭 间、胡 伟、陶 勤、诸 迪、朝 戈、董小明、谭平、薛永年
国际策展人:罗格等(待定)
中国美协北京双年展办公室和中国美协对外联络部,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1701室中国美协北京双年展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86-10-59759381 59759383 59759391
传真:86-10-59759383(国内) 59759381(国际)
网址:www.bjbiennale.com.cn(中英文)
电子信箱:bjbiennale@yahoo.cn
注:凡申请参加本届北京双年展的作者,均被视为已同意本章程及报名表上的内容。2012·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组委会对本章程条款内容有最终解释权。
所有入选的海外华人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艺术家,权利、义务与中国大陆艺术家相同。
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组织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