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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书法 艺术书法 商品书法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美术报 发布者:冯印强
热度890票 浏览2617次 【共1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5月30日 08:41

  但是,以上的疑问并不能说明文化书法的提出就毫无意义或多此一举。事实上,我们只要把文化书法和当今文化背景结合起来加以关照,它的进步意义就会显露出来。我们只要不以挑剔的眼光来看,那么文化书法将会以其独特的研究视角存在于当今的书法文化格局的。

  需要说明的是,强调书法的文化属性并不是说就不强调或忽视书法的艺术属性。事实上,书法从它的产生开始就一直是文化和艺术两种属性并存发展的,可以想象,脱离殷商文化背景来研究甲骨文的艺术性显得多么力不从心和徒劳无益。如今,艺术书法和文化书法已经把传统书法的艺术和文化属性作为两种研究视角加以关照了,这里面有其时代的必然性存在。它的意义就在于适应转型期的艺术发展。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文化书法和艺术书法因其研究视角的不同而有着同等的研究价值。对它们的研究划分是科学和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们应该是相互牵引、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的。可以这样说,只有文化书法和艺术书法的专项研究与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完成传统书法的当代诠释与解读;才能从理论上指导书法完成书法的现代转型;才能使书法以其特殊的艺术属性融入到当今繁荣而多元的世界文化格局中。

  三、商品书法——书法商品属性的时代特色。

  前不久,我和著名书法理论家刘正成以及著名作家魏明伦进行的一次文化对话时,首次提出一个商品书法概念。我的意思是,我们已经进入一个经济和观念转型的商品时代,书法作为“物”的存在,无论就其艺术立场还是文化立场来讲,只要它有“价值”存在,就必然有商品属性存在。一件书法作品,无论你如何论证它的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但只要没有脱离这个商品时代,它就会早晚不可逃避地被贴上商品标签。

  事实上,以上只是站在书法本体的立场来对艺术书法和文化书法的提出作一粗浅的论述或剖析。而商品书法作为“物”的存在则是一个更为复杂的学术话题,远非书法的商品属性所能包含。这里涉及到一个书法本身的认定问题。我认为,书法的文化和艺术属性只是书法作为“物”的存在呈现出来的艺术和文化意义。为了避免混淆,我们姑且把“物”的书法称之为书法作品。因此我们可以换句话说,书法的艺术属性和文化属性是被作为“物”的书法作品载体呈现出来的。也只有在这一意义上,“物”的书法(书法作品)和艺术书法(书法的艺术属性)、以及文化书法(书法的文化属性)才具有某种同一的内容。本文把艺术书法和文化书法、商品书法并列作为当今书法存在发展的三大基本主题,也是出于以上立场。

  放眼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书法作为物的存在已经被无情地卷进商品浪潮。这或许是历史的发展使然,似乎和非功利的艺术和文化无关,似乎是书法以外的事情。况且,书法本来就是一种高雅和神圣的艺术,干嘛因“粘钱”而“染俗”呢?或许正是出于这种心态,当今众多的书法家们大都冠冕堂皇地站在艺术和文化的立场谈论书法,而书法的商品属性成了书法家们所极力回避的话题,生怕触及商品二字就会有辱文人身份,更妄谈书法的商品价值研究了。加上书法本身的高度抽象性和审美解读难度性,也从另一方面决定了书法只有专业和权威才有艺术价值和商品价值评判的话语权,而专业和权威们又对书法的商品话题避而不谈,甚至成为有意疏远的对象。这就使普通民众或收藏者无法及时获得书法作品的审美信息,也就不可能获取书法艺术价值和商品价值的综合准确判断。这样,就给一些书法混子们以广阔的发挥空间,书法成了书法混子们获取巨额利润的生财之道。其实,对于我们所处的商品社会而言,这本来是件无可非议极为平常的事情。但就我们书法人而言,则显得极为异常。因为这些书法混子们利用书法艺术的高雅和神圣,利用书法的高度抽象性造成的审美难度,利用普通民众对书法的盲目无知,大加忽悠,出版专集,找名人作序,与领导合影等等等等。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十足的书法“大家”,更有甚者,玩弄新奇,什么一笔书、倒书、反书、侧书、指书、拳书、辫子书等江湖杂耍一拥而来,不但扰乱了正常的书法市场,更重要的是玷污了书法的纯洁,亵渎了书法的神圣。不要无视这些,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书法社会问题,它已经冲击和动摇了书法本来的社会地位,占有了书法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可以这样说,你随便到一个领导或企业家那里看看,他们的书法收藏品起码50﹪以上都是垃圾,书法已经被搅和的天昏地暗了,我们的书法权威们为什么坐视不管呢?

  笔者无力扭转这一混乱局面,但我可以发出呐喊,作为一个书法人对书法发展事业的真切关注。抛出上面的文字,权当个人的呼唤。我的第一声呼唤面向芸芸的书法人:书法的商品属性和文化属性与艺术属性并列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我们如果承认书法作为商品的客观存在,承认我们属于书法人的一员,承认书法作品承载着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同时也承载着商品价值。那么我们就应该带着书法人应有的文化使命,极力抵制书法混子们和书法杂家们有辱书法的不良行为,以还书法艺术一片蓝天,还书法市场一片净土,努力捍卫书法艺术的神圣和书法家的尊严。我的第二声呼唤面向当今书法的权威们:不要虚情假意自作清高了,你如果承认书法是物的存在,承认书法是一种商品的存在,你如果把自己的作品当作一种商品看待的话,就应该走出自己的书斋,走出艺术书法和文化书法的狭隘研究区域,看看外面乌烟瘴气的书法市场吧!看看外面混乱而浮躁的连说自己是书法家都觉得丢人的书法社会吧!那时,你就会认识到对书法社会和书法市场的关注同样是及时和紧迫的,对书法的商品研究同样是神圣而不可或缺的。此时,你如果再对此袖手旁观,那么我们就会怀疑你作为书法家的文化身份和文化修养。也期望你们抽出宝贵的时间,站在书法权威的立场为书法的商品价值作符合实际的权威认定,引导人们的精神消费和文化投资,整治一下混乱的书法市场,从而形成艺术书法、文化书法和商品书法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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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园福建省厦门市电信网友 [皆放] ip: 220.160.*.*
2007-07-08 09:58:13
大家都来拯救中华文化核心的核心-----中国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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