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征稿启事
为响应中国书法家协会大力发展书法事业、促进当代书法艺术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艺术事业、促进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山东省书法家协会拟于2012年10月份在“中国牡丹城”——山东菏泽市举办“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展览拟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主办,菏泽市委宣传部、菏泽市文联、菏泽市书法家协会、曹州书画院承办,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协办,本展览每两年举行一次。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文联
菏泽市书法家协会
曹州书画院
协办单位:
山东玉皇化工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组委会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和菏泽市委、菏泽市政府、菏泽市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评审委员会根据《山东省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进行评选工作。
三、作品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篆刻家、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备注:请务必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码、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
四、评审
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2年7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2年10月份在菏泽市曹州书画院举行,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一等奖5人,每人奖金5000元;二等奖10人,每人奖金3000元;三等奖20人,每人奖金1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件400元。
3、非山东省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获奖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年6月15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活动进程请关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 sdssfjxh. com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274000)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888号菏泽市文联首届“牡丹奖”山东省书法作品双年展办公室 刘文彦 电话:0530-5223136
参评费须通过邮局汇款,邮局汇款地址:(274000)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888号菏泽市文联首届“牡丹奖”书法作品双年展办公室 刘文彦 电话:0530-5223136
九、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地址: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内9号楼 邮编:250002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