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征稿启事(2016年6月15日截稿)
自2009年起,书法报社、书法艺术网携手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连续七年成功举办了七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受到国内外书法家的广泛响应,无论展览规模和来稿水平都逐年提升。“观音山杯”在七年的赛事中不断发现优秀的书法人才,他们从“观音山杯”中走出来,活跃在中国书坛,见证着“观音山杯”的发展。
为进一步倡导健康文化,传承博大精深的中华民族书法艺术,展示当代书法名家风采,打造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这个南中国佛教文化旅游品牌,2016年继续举办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面向全国及海外公开征稿。
本届大展充分吸取了历届参赛书家的建议,在赛制和奖项、奖金设立上与时俱进,以达到更公平、公正、公开,更富有权威性和吸引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书法报社、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承办单位:书法艺术网、观音山书画院
二、征稿时间
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6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海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1.以佛教特别是观音文化相关主题为内容,兼及积极旷达、健康和谐的人生格言或古今诗词歌赋、楹联等。
2.征稿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数量、形式不限,尺幅提倡4尺以内,要求不超过6尺。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3.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以正楷依次清晰书写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信封左下角注明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字样。
4.来稿请妥善封装,以免邮寄途中破损。
5.免收报名、评审、出版等一切费用。
五、奖项设置及作者待遇
1.奖项设置
“观音山杯”大奖1名,由组委会颁发荣誉奖杯并奖励人民币30000元(含税);
佳作奖20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含税);
优秀奖100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网络人气奖1名,奖人民币10000元(含税)。
2.获奖作者受邀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莞观音山健康文化节”,出席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颁奖仪式,组委会承担交通、食宿及活动费用。
3.评选获奖和入展作品共计400件左右,获奖作者、入展作者颁发获奖和入展证书,赠送本届大赛作品集一本。
4.获奖作品将在《书法报》上选发,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及作品将在书法艺术网全面推介。
六、作品评审
1.由组委会邀请书法名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进行评审。
2. 本届大赛征稿截止后,设立网络投票。所有参赛作品将在书法艺术网及手机客户端展示,设立“网络票选直通车”,评选100幅作品直接入展,产生网络人气奖1 名。所有参赛作品经过初选后在网上自由投票,票数最高的作品获得网络人气奖;投票经组委会审核后,票选前50名的作品直接入展;同时,设立评审观察员,由评审观察员在网上推荐50幅优秀作品入展。
3.其他作品由组委会邀请评委评审,遴选入展作品并和网络票选入展作品一起评选获奖作品。评审结果于2016年8月底前在《书法报》和书法艺术网等媒体公布。
4.在票选开始前由组委会出台网络票选规则。
七、投稿通联(两地投稿均可)
1.收稿地址:(523635)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观音山公园“观音山杯”书法艺术大展组委会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69-87181992/87700662 传真:0769—87708666
2.收稿地址:(430077)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书法报社
联系人:陈畅 明敏
电话:027-86790577 / 59106070
八、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2.限于人力,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征集到的所有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本公告各项规定;
4.本公告解释权归“观音山杯”全国书法艺术大展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