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西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考政策
山西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政策出台。日前,市招办负责人向记者详细解读了这一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的政策。
据了解,200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6日至10日。美术、音乐、舞蹈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持与播音、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各专业招生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联考”),其他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类各专业的考生(除部分专业外),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的其他系科、专业。
所有报考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本科)的考生须参加主持与播音专业省联考。所有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联考(具体工作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所有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服装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和太原理工大学承办的省联考。
省属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有:山西大学的戏剧影视文学(艺文艺理均可)、山西师范大学的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文艺理均可)、太原师范学院的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文艺理均可)和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史类)、大同大学的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文艺理均可)等专业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
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联考的主持与播音、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成绩省内通用,省外院校也可以使用。
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区招办通知发给考生,也可在明年元月16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www.sxkszx.cn)查询。校考成绩由招生院校负责公示并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