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金鼎奖”书法、美术大展面向全国公开征稿
“金鼎奖”全国书法、美术大展,旨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动中国书画艺术事业发展,以人文精神、艺术创作和对传统的继承,携手书画,构建和谐,全面展示当代书法家、美术家的艺术成果,挖掘优秀书画艺术人才,树立全国性书法、美术展诚信品牌。第四届“金鼎奖”书法、美术大展由中国书画研究院、中国书画研究院网、《中国书画研究》编辑部联合举办,北京市中艺燕京书画院承办。
“金鼎奖”书法、美术大展组织委员会:
艺术顾问:文怀沙 雷正民 程大利 周韶华 王琦 田英章 曾来德 江文湛
主任:孙建民(中国书画研究院院长、北京市中艺燕京书画院院长、法人代表)
副主任:毛雪峰 蔡昌平 钟林元 李佰虎 关麟英 马忠建 杨竹 姚伯齐 那小平 黄建南
办公室主任:艾世敏
首席法律顾问:郭京克
征稿范围:书法(含篆刻)、美术(含中国画、油画、工笔画、水彩画、剪纸)。
征集对象:
中国书画研究院、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中国民协会员,各省、市美协、书协、民协、书画院、印社、部队及海内外中国书法、美术爱好者均可投稿。欢迎集体参赛。
征稿要求:
作品内容须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注重学术、继承传统、创造经典、追求完美。
作品规格:
书法、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八尺宣,篆刻作品六方印拓以上请附边款,油画作品可先寄作品照片初评。寄作品的同时,请通过邮局汇寄50元证书、通联费(中国书画研究院成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凭会员证复印件免费)。
本次活动分专业、业余两大类,并根据年龄段分为三组评选:
老年组( 60岁以上),中青年组(18岁至59岁),少儿组(18岁以下)。限于人力,来稿恕不退件,敬请确认。
评选:
由中国书画研究院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终评之后,根据参展人数设金、银、铜奖各若干名,并根据获奖者申报的材料,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分别授予“中国美术百杰、中国书法百杰、中国篆刻百杰、中国民间工艺百杰”,颁发荣誉证书、特制金鼎奖杯、特制奖牌(酌收工本费、邮资)。对团体参赛组织者颁发“艺术伯乐”荣誉证书。
回报:
(1)获奖作品将参加2008年9月至10月在北京举办的中国书画研究院提名展;
(2) 凡获奖、入选作者可作为加入中国书画研究院理事、艺委会委员条件之一;
(3)所有参加活动者均可获赠“中国书画名家研究丛书”单本一册,价值86元;
(4)为获奖、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入编《全国书法、美术优秀作品集》;
(5)“百杰”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国书画研究院网站将设“金鼎百杰”专栏重点展示、推介;
(6) 获奖作品可入编《中国书画研究》杂志“中国具投资潜力书法家、画家”专栏;
(7) 获奖者可优先优惠参加中国书画研究院举办的展览、笔会、培训、研究等艺术交流活动。
参赛须知:
作品的背面注明: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像、出版、上网宣传的权利;凡寄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各项条款。
收件时间:
自征稿启事刊登之日起至2008年7月底(以当地邮戳为准),评选在2008年8月底完成。
收件地址:
北京市南区永安路173号100050信箱19分箱“金鼎奖”组委会办公室收
电话:(010)63131466 63131565 63181832 邮编:100050
送件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大安澜营31号天平商务搂301室——309室
邮编:100050 传真:(010)6313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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