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昌硕奖”第四届浙江省篆刻大展征稿启事(2013年7月30日截稿)
安吉,取《诗经》:“安且吉兮” 之意,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近代著名书画篆刻家、西泠印社首任社长吴昌硕的故乡。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浙江人文精神,发挥浙江地域文化资源优势,打造浙江书坛品牌,提升浙江篆刻品位,推动当代浙江篆刻艺术的进一步繁荣,全面展示当代浙江篆刻艺术的创作成果,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安吉县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主办“吴昌硕奖”第四届浙江省篆刻大展,本次展览面向全省篆刻界公开征稿。有关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安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安吉县委宣传部
浙江省书协篆刻创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
安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州市书法家协会
安吉县鄣吴镇人民政府
安吉县吴昌硕纪念馆
安吉县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在浙江的生活、工作篆刻家、篆刻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内容以健康向上的名言警句为主。其中一方命题作品须以“安且吉兮”、“平安吉祥”、“美丽安吉”、“幸福安吉”、“既安且吉”、“中国美丽乡村”、“竹乡安吉”、“昌硕故里”、“原乡安吉”、“富裕安吉”、“人文古鄣”或“乡村天堂”等为创作内容参加投稿。
2、作者应投近年来未发表过的新作6—8方印蜕、附两方以上边款,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粘贴成印屏(展览专用),尺寸为45cm×68cm或33cm×136cm(竖式),自行题签设计,用铅笔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另一份(出版专用)请粘贴在16开白纸上,并在下面用正楷注明每方印章的释文、作者的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3、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每件作品须汇寄评审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
4、信封上请注明“浙江篆刻大展稿件”。
5、来稿作品一律不退,敬请谅解。
6、获奖、入展作品印屏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版权归安吉县人民政府所有。
四、作者待遇
1、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入展者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条件。
2、作者入展后,须将命题作品原石一方寄送至征稿办公室,由组委会收藏,主办单位发放相应材料费200元。如不能提供作品原石则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3、作者获奖后,须将命题作品原石一方寄送至征稿办公室,由组委会收藏,主办单位颁发相应奖金。如不能提供作品原石则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4、获奖、入展作品将编入《“吴昌硕奖”第四届浙江省篆刻大展》,并在开幕式上发行。
5、大展组委会对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及《“吴昌硕奖”第四届浙江省篆刻大展作品集》一册。
五、征稿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3年7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及展出时间、地点
收稿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572号,安吉县吴昌硕纪念馆
邮政编码:313300
收稿人:王青云
联系电话:0572-5026909
展出时间地点:首展将于2013年10月在安吉县展出,随后移至浙江省其他地区展出。
七、展览与评审
1、由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作品进行评审。
2、本届大展设“吴昌硕奖”一名,奖金20000元;一等奖4名,每人奖金10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金5000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金3000元;入展作品200件左右,入选作品若干件。
3、2013年10月在安吉举行大展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大展有关事项可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zjssfjxh.com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作者须用实名投稿,禁止化名重复投稿。
4、本征稿启事的解释权归“吴昌硕奖”第四届浙江省篆刻大展组委会。
“吴昌硕奖”第四届浙江省篆刻大展 组委会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