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五届妇女书法展征稿启事(2016年7月10日截稿)
甘肃省第五届妇女书法展征稿启事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弘扬传统文化,展现甘肃妇女书法艺术成就。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甘肃省妇女书法家协会定于2016年 10月在兰州举办甘肃省第五届妇女书法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甘肃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甘肃省妇女书法家协会
二、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甘肃省(包括长期在甘肃工作人员、居住的)女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每人限邮寄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与身份证一致,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包括装饰衬纸),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2、此次征稿:本次展览分为临帖与创作两类作品,临帖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同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创作作品鼓励书写文学内容完整的古代经典文学作品或自作诗文。不提倡过度拼接、染色、做旧等形式。
3、填写信息: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所属地区、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4、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不需装裱,落选作品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作品备份。获奖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参展作品展览结束退还本人,展后三个月内作者自行到省女书协组委会领取。
四、作品评审
本次展览由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组建本次大展评委会主持评审,评出入展作品150件,其中优秀奖作品15件。
五、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优秀奖1000元)、证书;入展作者颁发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两本。并将入展、获奖作者名单在《甘肃书法》、甘肃书法家协会网、微信平台上予以公布,并将优秀作品向《书法导报》《书法报》等全国专业报刊推荐刊登。
2、获奖作者直接加入甘肃省书法家协会,入展作者直接加入省妇女书法家协会,并作为加入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证书、入展作者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完毕。
六、征稿、展出日期及投稿地址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7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2016年10月上旬在兰州展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收稿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68甘肃省美协
邮码: 730000
信封注明“妇女展”字样。
电话: 0931-8837542
收稿人:张 芳
七、其它事项
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应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甘肃省书法家协会
甘肃省妇女书法家协会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