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奖”首届全国书法篆刻大赛征稿启事(2018年11月30日截稿)
“白居易奖”首届全国书法篆刻大赛征稿启事
﹀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下邽(今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是唐代三大诗人之一,有“诗魔”和“诗王”之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彰显白居易故里人文精神,决定举办“白居易奖”首届全国书法篆刻大赛。现将征稿事宜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委宣传部
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广电局
渭南市临渭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渭南市临渭区书法家协会
学术支持:
陕西省书法家协会
渭南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内容以白居易诗作为主,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亦可,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书写内容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须保持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幅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4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度不超过45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6%。投稿作品请勿托裱(册页、手卷除外)。
3.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四尺对开(138cm×35cm)宣纸印屏上,自行题签,一律竖式。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获奖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4.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者均可投稿,地域不限,作品件数不限,须一次性投寄。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凡是化名重复投稿者、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本次大赛不收参评费、出版费。
5.注意事项: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
三、评审工作
组委会邀请国展评委和全国著名书法家担任本次大赛评委。评审工作拟定于2018年12月举行,评审结果由主办方核对无误后及时公布。
四、展览出版
本次大赛展览拟定于2019年3月在渭南举行,展出作品230余件,同时印发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
1.一等奖5名,每人奖金10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金6000元;三等奖15名,每人奖金3000元;入展作品200件左右,收藏费每人500元。
2.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向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和入展证书。本次大赛获奖、入展作者的奖金(收藏费)、证书及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内发放。
六、征稿时间
本启事自发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11月3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东风大街与三贤路十字人保大厦2003室,渭南市临渭区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714000
联系人:
焦 亮 联系电话:18791957895
王艳艳 联系电话:18891534399
八、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凡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作品,不予评审;凡被举报代笔问题者,经组委会核实,取消参赛资格。
2.“白居易奖”首届全国书法篆刻大赛解释权属渭南市临渭区书法家协会。
“白居易奖”首届
全国书法篆刻大赛组委会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