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四届篆刻艺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自1999年“四川省第三届篆刻艺术作品展览”以来,时隔八年,四川省的篆刻艺术有了长足的进步,为了进一步推动当代四川篆刻艺术的发展,更好地展现四川篆刻艺术的魅力,全面地展示当代四川篆刻艺术成就,四川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于2007年6月底举办“四川省第四届篆刻艺术作品展览”。为此,特面向全省公开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展览名称:四川省第四届篆刻艺术作品展览
主办单位: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展出时间:2007年6月底
一、征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四川省篆刻作者自由投稿。
二、征稿要求:
1.篆刻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
2.每位作者须投寄新作六至十二方,其中不少于二方印附边款;
3.来稿一式两份,作者自行设计制作印屏并题签。付释文及个人信息;
4.印屏为统一规格: 66×45cm,竖式;因展出为统一装裱,故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印屏不予评选;
5.请将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用铅笔写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三、作者权益:
1.获奖及入选作品的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入选证书;
2.四川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投稿免初评(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四川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字样,并同时寄上会员证复印件);
3.非四川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入选本展将作为加入四川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4.拟评出获奖作品10件, 评选后,获奖作者将另行通知寄送书法作品一件及参展作品原石。本展展出作品原石归作者所有,展出结束后,原石将全部退还作者。
四、作品评选:1.本届大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
2.展览由四川省书法家协会篆刻艺术委员会负责评选。
五、截稿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5月31日止,截止日以作者当地邮戳为准。
六、每件作品交参评费30元正,入选后装裱费另行通知。(汇款时请在附言中注明为本次展览参评费)
七、其他事宜:
1.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
2.主办单位对所有来稿享有使用权和出版权;
3.凡投稿参加本展者,视为作者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4.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四川省第四届篆刻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
投稿及汇款地址: 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四川省第四届篆刻艺术作品展览组委会
邮政编码:610012
联系电话:(028)86781746
联系人:钟宣秋
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