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出台
中国文联出台
《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
《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评委库建立实施规范》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中国文联近日出台了《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修订稿)》和《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评委库建立实施规范》。这两个文件是在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产生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国文联开展全国性文艺评奖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举办主体和项目设置,评价标准和评审机制,组织机构和职能,建立健全专家评委库,章程和细则,申报和审批程序,监督和检查,资金管理和经费保障,社团评奖表彰管理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范。《实施规范》包括总则、评委库组建、评委库的管理、评委会的组成、评委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这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和《实施规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推动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对建立具有中华审美精神的科学评价体系,强化文艺评奖工作的导向性和示范作用,提出了更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有关评委库建立的实施规范,着重强调发挥评委在评奖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同时对评委自身的学术素养、艺术水准和专长、思想作风、职业道德、评审经验、地域、业界口碑和影响力以及年龄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细致的要求,对坚持评委工作中的回避、轮换、保密原则和执纪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避免出现因评委年龄偏大、构成相对固化,容易发生跑奖要奖或为迎合评委品位创作的现象。
相信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将对中国文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深化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工作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经中央审批同意,中国文联与各相关文艺家协会将继续主办12个全国性文艺评奖奖项,具体是:“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这12个文艺大奖涵盖了戏剧、电影、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电视等11个艺术门类,长期以来,中国文联和各文艺家协会高度重视文艺评奖工作,通过文艺评奖推出了一大批优秀文艺作品和人才,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根据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要求,中国文联对评奖数量和子项进行了大幅度压缩,评奖数量由1123个压缩为248个,压缩比例78%,子项由237项压缩为67项,压缩比例72%,取消了全部分项,奖项设置更趋合理、评奖数量更显精当、各奖含金量进一步凸显。下一步中国文联将会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全国性文艺评奖工作中不折不扣执行中央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各协会评奖工作实际,细化出台各相关艺术门类奖项的评奖章程、细则及评委库建立实施规范,对本协会评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随着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工作将逐步达到“示范导向明确、评价标准科学、奖项设置合理、评奖数量适当、评奖程序规范、章程细则严谨、奖惩机制有效、监督保障到位、宣传推介有力、品牌效应凸显”总体目标,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