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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二届刻字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2018年9月10日截稿)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书法家园 发布者:吉林省书法家协会
热度974票 浏览196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8年9月01日 10:49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  吉林省文联成立70周年

吉林省第二届刻字艺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新时代精神风貌和改革开放4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繁荣书法刻字艺术创作,推动吉林省刻字艺术的发展,经省委宣传部、省文联批准,作为吉林省第五届市民文化节重要活动内容之一,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吉林省第二届刻字艺术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文联


承办单位: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辽源市委宣传部

辽源市文广新局

辽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辽源日报社

辽源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

辽源市博物馆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刻字委员会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辽源刻字艺术创作基地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由举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吉林省书协主席团、吉林省书协刻字委员会成员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依据相关规则适时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以上,在吉林省内工作、生活的社会各界书法、篆刻、刻字工作者、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投稿方式

1、个人或集体投稿均可。个人自由投稿请按收稿地址投寄;集体送稿可交由各市(州)、县书协统一送稿。

2、本次展览评审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初评和复评,投稿作者需邮寄作品照片;第二轮为终评,进入终评的投稿作者需邮寄原作和书法作品。

3、初评和复评:投稿作者须将作品彩色照片(8寸)邮寄至指定地点参加初评和复评。每位限投两件且一次寄出,组委会不接收二次投稿和换稿。

4、终评:组委会将向进入终评的投稿作者发送通知,请按相关要求邮寄原作并附近期创作书法作品一件(书体不限,作评审参考用)进行终评。

5、为配合向中国书协集体报送,确保投稿作者信息的准确性,请认真如实填写《第十一届全国刻字艺术展投稿登记表》(电子版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官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登记表》会同投稿作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封装于信封内并在信封正面标注“刻字展”后与作品照片一并邮寄。

6、作品照片一律不退。入选作品原作需集体报送中国书协的稿件不退,未评为集体报送的入展作品如需退稿,需自行取稿或汇退稿费100元。


五、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高雅、优美,题材不限,书刻必须为原创作品,欢迎展现新时代精神风貌和改革开放4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歌颂祖国的主题作品。

2、欢迎多字数且能体现投稿作者书法水准的作品。

3、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且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代刻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展资格。

4、原作尺寸要求:须介于0.35×0.35米(或0.12平方米,不含边框)和1×1米(或1.00平方米)之间,板厚不小于0.04米。

5、材质要求:以木为主。

6、请分别在原作照片、原作和书法作品背面正楷注明以下信息:

作品名称、尺寸和材质;

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用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进入终评的投稿作者需标注是否退稿。


六、评审

1、由吉林省书法家协会邀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本次展览评审初步定于2018年10月上旬举行,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3、本次展览拟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其中优秀作品10件,推荐参加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第十一届刻字艺术展集体报送作品30—50件(具体报送数量根据作品质量决定)。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七、作者待遇

1、入展、获奖作者由吉林省书法家协会颁发证书,入展者即具备加入吉林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2、获奖作者获赠作品集3册、入展作者获赠作品集1册。


八、展览

展览定于2018年10月上旬在辽源市举办,开幕式现场发放作品集和入展、获奖证书。


九、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照片投稿截止至2018年9月10日结束,原作投稿截止至9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十、初评与复评收稿地址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银基花园一号楼106室

联系人:李善华15004370811、刘宇15104370777


十一、业务咨询

张小民15504366085

李利军13766059110


十二、其它事项

对代笔、代刻和抄袭,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6255号1407室,吉林省书法家协会,0431-85261434。邮编:130021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

2018年8月23日

TAG: 吉林 刻字 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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