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乌海杯”书法作品大展延期截稿(2012年4月1日截稿)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的艺术成就,展示艺术风采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当代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乌海市委、市政府联合举办全国“乌海杯”书法作品大展,大展原定2011年11月5日截止,现因故延期,具体办法以新的启事为准,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乌海市委、市政府
二、承办单位
海勃湾区委、区政府
三、征稿范围
凡年龄在17周岁以上的社会各界书法家、各级书协会员和书法爱好者及海外华人均可应征投稿。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均可。
2.作品规格及要求:作品需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作品规格均为竖式,尺幅最大不超过标准六尺整张,不收手卷、册页、榜书;作品无需装裱(特殊装裱请附设计稿或自我托裱)。
3.作品背后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邮编、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4.投稿时请用挂号或快递邮寄,信封上标记“征稿”字样,并注明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5.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每件作品需通过邮局汇参赛费30元,未收到参赛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6.未入展的作品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含保险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
五、评选原则及办法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2.既定评出优秀作品30件、入展作品200件。
六、待遇
优秀作品每件奖金8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600元。入展作者赠送作品集1册,所有入展和入选作者均颁发证书。获得优秀作品作者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七、展览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5月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止2012年4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其他
1.证书、作品集将在展览闭幕后2个月内由承办方寄出。
2.本次大展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均归承办单位所有。
3.有关大赛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4.所有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
十、投稿、汇款地址及联系方式
投稿及汇款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文联(海北大街1号505室)(汇款单上请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邮编:016000
联系人及电话:高丽0473-2059953 15144739533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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