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隆重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七十周年,推动书法艺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与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政协合肥市委员会联合主办“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第一届、第二届行草书法大展在中国书坛产生了重大影响,时隔九年,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在安徽合肥隆重举办,必将再掀中国书坛行草书创作的新高潮,现面向全国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政协合肥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行书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草书委员会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
合肥之友书画院
二、活动内容
(一)11月上旬在安徽合肥举办“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二)编辑出版《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作品集》 。
(三)举办全国行草书创作论坛。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国第三届行草书法大展”组委会,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政协合肥市委员会、安徽省书法家协会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名单另行公布)。组委会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联络组、展览组、宣传组和后勤组,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
四、投稿事项
(一)投稿范围:年满18岁以上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投稿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投稿要求:
1、内容: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健康向上内容均可,尤其欢迎书写与安徽、合肥有关的诗词联赋和自作诗词。
2、规格:一律投寄原作,但作品高度不超过8尺(首卷和册页除外)。
3、投稿数量不限,但必须一次性寄出,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40元(请从邮局汇款,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未收到评审费发作品不予评审。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等。
5、来稿请勿托裱(册页除外),草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
6、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与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草书展”字样,作品和汇款单收到后,组委会以短信通知作者。
7、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的同时,另外汇寄80元退稿费(含保险费,海外汇寄80美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评审结束后将作品退还作者;入展作者不再退“退稿费”。入展作品全部有承办方收藏。
8、参展作品如出现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涉嫌代笔、抄袭他人作品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入展、获奖资格,责任自负。
五、奖励设置
本次展览优秀作品和入展两个等级。评选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其中优秀作品20件。
六、展览评审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公正评选。
七、作者待遇
(一)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二)优秀作品颁发奖金每人10000元(税后),入展作品每件付收藏费1000元(税后)。
(三)邀请优秀作品作者出席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承办方承当。
(四)展览开幕式前,寄达所有入展证书和组品集一册。
八、投稿、汇寄地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科学大道96号全国第三届行草书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堃,蒋楠
电话:0551--5338146、18355158360
邮编:230088
邮箱:xcsdz3th@sina.com
九、其他说明
(一)凡投稿者,视同认可本征稿启事全部条款;
(二)展览组委会对全部入展作品有出版和发表的权利;
(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大展组委会和指挥部。
全国第三届行草展专题(2012年 安徽合肥):
预告:“全国第三届行草书书法大展”11月17日在安徽合肥开幕
上届回顾:全国第二届行草展(2003年 甘肃敦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