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美术家协会第三次新人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各市美术家协会、省直各美术单位、美术院校:
由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新人美术作品展览”为两年一次,前已成功举办两次,去年我省在第十一届全国美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其中不乏“新人美术作品展览”的获奖、进展作者。应广大非会员美术者的要求,为进一步发现新人、培养新人、提携新人,进一步壮大江苏的美术队伍,促进美术事业的和谐发展,为美术新人创造展示平台,决定于 2010 年 11 月举办《江苏省美术家协会第三次新人美术作品展览》。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顾 问:王慧芬
主 任:宋玉麟
副主任:
尹 石 朱道平 李向伟 陈 坚 陈世宁 吴为山 周京新 胡宁娜 高 云 徐惠泉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立江 丁德源 王 法 尹 成 刘 赦 朱鹏举 陈生书 张广才 张兴来 梁 元
时彭年 李晓东 陈忠南 陈新建 周明亮 高建胜 濮存周
秘书长:尹 石(兼)
三、展览评选委员会
由江苏省美术家协会聘请学术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
展出时间: 2010 年 7 月 16 日 —— 19 日
展出地点:江苏省美术馆(长江路 266 号)
五、作品征集办法:
1 、征稿对象:展出作品约 250 件左右,由各市美协、各美术单位或省美协会员推荐。凡工作、生活在江苏省内的从事专业和非专业创作的非省美协会员均可投稿。年龄限于 18 岁以上。
2 、作品画种不限(未参加过省以上美展的作品),作品装裱(镜框)外径宽、高均不超过 2 米 (雕塑作品高、宽、厚不得超过 80 公分)。
3 、来稿先寄作品照片参加初评(所送照片不小于 5*7 英寸,应属同一画种)。照片背面写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并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同时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每位作者最多准许交 2 张,并通过邮局汇寄参评费 50 元 / 张。切勿寄送原作参评,寄送原作者不予参评。初评资料请于 2010 年 6 月 5 日 前寄至南京市梦都大街 50 号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初评资料不退)。
邮编: 210019 联系人:高建胜 13305157005
4 、复评稿件:待初评后将及时通知入围作者,作者收到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 2010 年 6 月 17 日 )将作品原件由各市美协、各美术单位寄送至规定地点。同时缴纳参展费: 800 元;作品经评委复评确认后展出。
六、待遇:
1 、本展览展出作品约 250 件,设新人奖 20 件、佳作奖 30 件。
2 、新人奖作者可获得具备申请加入江苏省美协的条件;佳作奖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江苏省美协的二次入会条件;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一次入会条件。作品展出后全部退还。
3 、由出版社出版《江苏省美术家协会第三次新人美术作品展览》作品集,凡获奖、入选作者均可获作品集一本。
4 、由江苏省美协向作者颁发入选、获奖证书。
七、组委会对参展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八、凡送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2010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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