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骏马闯艺坛征稿启事(2013年4月30日截稿)
未名骏马闯艺坛活动征稿启事
为响应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本着“弘扬传统文化、推动书画普及、推出时代新人”的宗旨,充分利用书画频道电视媒体的传播平台,北京高占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共同举办“未名骏马闯艺坛”活动。
文化的创新与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艺术人才,“未名骏马闯艺坛”活动就是为了发现、挖掘、推荐人才,为中国书画艺术的人才队伍建设而开展的一项意义重大的活动。活动旨在通过国内著名书画艺术大家的评选,让一批未被社会发现、尚无社会影响力而真正具有才华的书画人才早日脱颖而出,并通过几年、十几年的努力,开辟出一条民间发现、推荐人才的道路,持续为专业队伍、专家队伍举荐和输送优秀人才。
本次活动由征集、初评、复评、终评四个阶段组成,活动评委会由著名的书画艺术大家组成,最终从应征者中评选出一百名“未名骏马”。入选者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证章、证书,还将受邀出席书画频道举办的大型电视颁奖晚会,在书画频道美术馆展出参评作品、出版画册,并在书画频道空中美术馆展播。
活动细则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高占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
二、支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国家画院、徐悲鸿纪念馆
三、活动组委会:
名誉主席:廖静文、高占祥
主席:王平
副主席:吕章申、杨晓阳、高青、张根记、杨健
秘书长:张根记、杨健
四、活动评委会:
名誉主席:廖静文
主席:高占祥
秘书长:冯远
委员:范曾、冯远、袁运甫、张立辰、宋雨桂、胡抗美、卢禹舜、张旭光、马书林
五、征稿时间
2012年7月11日至2013年4月30日
六、征稿要求
(一)征集范围为中国内地及海外华人书画艺术工作者、爱好者,全国各地省级以下书协、美协会员。
(二)作品类别为中国画、书法,创作题材不限,书体不限,尺寸不得超过6尺整张(册页、长卷不限尺寸)。作品请勿装裱。
(三)投稿作者请在2013年4月30日前将参评作品原作邮寄至组委会(以当地邮戳为准),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尺寸及本人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随作品邮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2寸个人照片(报名表可于书画频道官方网站下载)。
(四)每位选手限送3幅作品参评,一经寄出不得换稿。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最终荣获“未名骏马”称号的100名作者由组委会颁发证章、证书,其获奖作品归组委会所有。未获奖作品原则上一律退稿,由主办方以快递方式退回,退件费用由作者本人支付。如作者本人不要求退稿,请在报名表上标明。
七、评选方式
(一)初评
活动评委会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并从中选出1000件入围作品。
(二)复评
活动评委会专家将对复评阶段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并从中选出300名入围终评的参评者。
(三)终评
入围终评的参评作品由评委会专家进行最终评审,评选出100名“未名骏马”获奖者。
八、奖项设置
评选出的100名“未名骏马”获奖者,将予以精神鼓励的方式获得组委会颁发的证章、证书,还将受邀出席书画频道举办的大型电视颁奖晚会,在书画频道美术馆展出参评作品、出版画册,并在书画频道空中美术馆展播。
九、作品邮寄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林东路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园森林艺术中心书画频道
邮政编码:100108 电话:010-51294000转8029
收件人:未名骏马闯艺坛组委会(收)
官方网站:www.shtv.net.cn
十、主办权
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像、录像、宣传、出版发行的权利。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商定。组委会享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参与投稿、选评的艺术爱好者,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本细则的各项规定。
北京高占祥文化艺术基金会
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